外面一阵鸡飞狗跳,叶琛推门出去,就见小壮拉着来福和绣球从外面回来了。
原来刚才喂完鸡鸭,小壮偷摸摸的在外面看了两眼,见自己烧火的活让卢照凌干了,便很生气。
二哥和三哥都知道,这小家伙对卢照凌有抵触心里,觉得他想当自家的舅舅,两个哥哥带着小壮,牵着来福、旺财、绣球出去闲逛,剩下的狼崽子还太小,这个时候不能出门。
虽然只有两狼一狗,这一趟也没白不出去。
在水渠边儿上,一群野鸽子在水渠喝水。
笨笨的旺财负责正面突袭,惊奇无数飞鸽,然后慢慢靠近躲避在草丛之中的来福和绣球猛然蹿出,竟然抓住了两只鸽子。
本来丧着脸的小壮,瞬间开心起来,摸着来福和绣球的脑袋,笑嘻嘻道,“下次再起马,让你们也爽爽。”
二壮和三壮见小壮开心不少,脸上也多了笑容。
哥三回家,刚推开门,就忍不住齐齐吸了一口气,兴奋的不行,这是一种新的香味,“香,真香,咱爹做的是啥?”
其实屋子里的人也好不到哪里去,就连卢秀宁都忍不住偷偷的吸溜着口水。
整日四处巡视地方,人家郡守、刺史甚至县令都大腹便便的,唯独卢秀宁身上一点多余的肉都没有。
此时此刻,看着叶家一大家子都跑到锅台围着打转,心里竟然生出了几分羡慕的神情。
若是自己没有卢照凌这个拖油瓶该多好?自己也没有必要非要做什么女官,在家里相夫教子,吃夫君做的美味,那该是多么幸福的日子。
吓!
为何脑海之中想到的夫君二字时,竟然闪出了叶琛的模样?
卢秀宁的脸颊瞬间红的厉害。
“呦,你们这小哥几个厉害啊。”叶琛看了看小壮手里的野鸽子,“怎么抓到的?”
小壮笑嘻嘻的把刚才的事情说了一遍。
大壮在一旁说道,“不用那么麻烦,你们小时候,我都是支个筐子,拴上草绳,扔点草籽,往树后面一躲,就能扣到小鸟。”
二壮插科打诨道,“所以你抓到了刘老太家的小鸡崽子,就当鸟给烤了吃了?老天爷,人家新买的小鸡崽子啊!”
叶琛也很喜欢这种一家人在一起热热闹闹的场景。
不过很快就要忙起来了,比如三壮要去继续训练团丁,二壮要去跑着做生意,小壮要读书,大壮要种地。
而自己也要想着如何发展清河乡,一家人都有事情要做,再想跟先前一样,干什么事情在一起难了。
不过郡守在,让他们这般嬉闹也不是个事儿。
便开腔道,“先去净手,然后吃饭。”
简单的清洗完毕,一大家子人,包括卢秀宁、卢照凌、孙望峰他们也上了餐桌。
大家人手一个薄薄的锅贴,开始疯狂的朵颐。
软烂入味的五花肉加上饱满滑溜的粉条,那叫一个香。
饭饱。
大家都开始打嗝。
卢照凌和卢秀宁去了客房,门半开着,卢照凌大大方方的往椅子上一躺,一脸的满足。
卢秀宁舔了舔嘴唇,然后猛地冲过去,抓住了卢照凌的耳朵。
卢照凌被吓了一跳,歪着脑袋求饶,“阿姐,阿姐,能讲道理尽量别动手啊!我又干啥了?”
“跟你好好说管用吗?”卢秀宁恶狠狠道,“叶先生家那么好的环境,我让你在这里读书,跟温华学习,可是结果呢?你的成绩可有一点进步?连封信都不留,就敢偷偷上战场上,我看你是翅膀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