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旦茨算进去的伤兵估计也没什么希望活下来,自己损失三百五十多个,消灭己方损失量双倍的敌军,这个结果其实并不算糟糕。在不具备人数优势以及被我们两面打击混乱的情况下还能够让我损失三百多个人,他们的确能够称得上是精锐,不管是从作战意志还是从装备来说。如果他们面对的是由农夫或者雇佣兵组成的军队估计可以很轻松地击溃,不过……他们碰上的是哥顿五大军团中最优秀的天鹅堡军团。精锐对精锐,天鹅堡武装步兵一千,他们武装步兵加火药部队九百。这样的战绩不算太难看,至于山地营,武器防具简陋并且才训练一个月的他们只能够充人数。不过这次作战之后他们倒是可以换换装备,虽然有些破损,但起码还能用。
“哦,对了,大人。”就在我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旦茨好像想起什么事情一般。
“什么?”
“从猛狮公国一些士兵尸体的上,我看到他们其中一部分的铠甲上面有镶银的花纹。猛狮和雪绒……”
“哦?”停止了脚步,回过头来。“带我去看看。”
“好的,大人。”
跟着旦茨来到了那些板车防御工事之前,哥顿士兵们正忙着将那些防御工事拆卸,还原成板车,用以运载尸体和器械装备,更快地打扫战场。这东西的确满实用的。
旦茨带着我来到沙霍莱恩的身边,此时沙霍莱恩正单膝跪在地上观察敌军武装步兵尸体上的装备。在我到来之后,沙霍莱恩抬头看了看我,然后抹去铠甲上的血迹,指着那个猛狮雪绒花纹对我说道:“这些钢甲上的胸甲部分是专门统一制作的。他们是猛狮公爵的卫戍骑士。这些骑士混杂在猛狮公国的武装步兵之中,我们很大一部分伤亡都来自于他们。”
“这样地骑士发现多少?”
“一百多个,全部都战死了,这些骑士没有逃跑的。他们……算是勇士……”说着沙霍莱恩站了起来,指着周围附近地尸体说道:“这些都是,他们在交战的时候混杂于那些猛狮公国武装步兵中。s最后又全部靠拢到了一起,就在这个地方……”
环顾了一遍附近地上的尸体。轻轻地点了点头。混战之中还能从己方军队与敌群里找到自己的战友,并且在不利的情况下靠拢到一起防御,最后全部一起战死,这些骑士组织性倒是非常强。
半跪下来,仔细地观察了一下他们胸甲上的徽章。猛狮是猛狮堡王室的象征,而雪绒则是一种勇敢的证明。这两种图案本身就是一种不俗的象征,更何况是放在一起。“他们都是骑士?”要是这些人真是骑士地话可不得了。
“不是。”沙霍莱恩摇了摇头。“这些人都是从城市之中招募来的,就像……像三百合王国的宪骑士一样,他们并非封建骑士。也不像过去骑士团时代的哥顿骑士。这些人被征召来之后只服从于王室的旨意进行作战。很显然,这些人要比参差不齐的武装步兵职业得多。而且,兄长,你看他们的武器……”说着沙霍莱恩俯下身将武器从那具尸体手中掰开,这些死去地敌人到死都没有放开自己使用的武器。
沙霍莱恩拿着武器站了起来。“这柄双手剑比我还高大半个头,比我们用的十字双手剑更大,之前我在混战之中看见他们使用这种双手剑大力挥舞的时候可以轻易地斩开锁甲。卸下一只胳膊来或者腿来……”说着沙霍莱恩握着双手剑的剑柄做了个挥斩动作。“而将一只手握住这里……”挥斩之后,沙霍莱恩用右手握住了长剑护手前面的第二个剑柄,往前突刺。“呵呵,兄长,跟使用长矛一样不是吗?而且刺进去后还能挑起来,这是长矛做不到的。拨开敌人的长矛或者其它武器时也更有力量上的优势。这个比哥顿武士们用的双手剑设计得好一些,我很喜欢这武器,要知道我差点被这东西刺进自己地腋窝。”沙霍莱恩指着自己铠甲腋窝的锁甲连接部位笑着说道。“不过……好像我们的敌人更中意这种双手剑,那边……在开战之前他们的板车卸下一堆,三百多柄。估计是准备拿来给围攻托斯的敌军装备的。
“那我们回去后让秃鹰要塞战争工厂造一些这样的双手大剑好了。”
“那么……那些呢?”沙霍莱恩指着远处堆在一块的双手剑以及其它一些物资冲我问道:“那些物资可是足够装备整整一个连队,还有那些该死的手炮和大炮。怎么处理?”
将沙霍莱恩手上的那柄双手剑拿过来掂量了一下重量,比哥顿武装步兵和哥顿武士使用地双手剑更重一些,差不多有四公斤左右重。将这种双手大剑丢回给沙霍莱恩。“你留下一把,这些双手剑给天鹅堡军团的武装步兵装备。”
“怎么?为什么不给哥顿武士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