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待正要细细搜寻,冷不防生命树上开了一个洞,出来两个人,抬着一长条白白的东西。莫待忙藏身到花丛中,将自己静止成一片阴影。那两人走到山坳的最深处,将那东西扔进一个深坑就回树里去了。
白色的布袋里,装着一具双目突出,嘴歪鼻裂,舌头吐得老长,干瘪得皮包骨头的男尸。一株红色的花朵破腹而出,娇艳的花瓣上沾满了鲜血,诡异得令人心惊!
蔷薇还真是他乡遇故知,难怪你这么大反应。不知道甘夫人到此又将如何。莫待揉着肩膀,盯着尸体眼窝里的那颗泪痣看了又看。这不是醉金枝斜对面小吃摊的那老板么我还正奇怪呢,那么好的生意怎么就不做了原来是被抓到这里来了。他正欲将布袋原样放好,不料那蔷薇突然缠住他的手腕,花茎上的刺在他的皮肤上划出一道深深的口子。好在他反应够快,赶在血滴落之前伸手接住。他用灵犀敲敲蔷薇的枝条,小声道:“连你老祖宗的血也想喝找死!”说完手起刀落割下蔷薇,随手捻成了粉末。他刚将袋子摆好,那两人就去而复返,一人扛着一个鼓鼓囊囊的白布袋子。
高个子喘着气道:“今天才死了四个,看来就要成功了。”他浇了两桶油到尸体上,打着了火,“大功告成之日,咱们主上可称霸三界!”
“岂止是称霸三界!就是孟星魂也难逃再次被降服的命运!”
两人憧憬着未来,丝毫不察身后的花丛中有人。不知何时,起风了。风助火势,很快就将尸体烧成灰烬。两人见任务完成,说说笑笑走了。莫待借着树的掩护,跟在两人身后,想探得进出生命树的方法。
生命树下,雪重楼深呼吸几回,舒展完四肢,准备回药庐休息。跟雪庆霄的高大英武相比,他偏瘦的体型和俊秀的容貌更具备女性特征。或许是常年与药做伴的缘故,他自带三分病弱之态,这使得他与一众精神烁烁的仙家有着很大的不同。此时,他迎风而立,温平的眉眼间隐约可见愁绪与担忧,像个吊古伤今大志难酬的秀才郎。风过,一点若有若无的血腥气掠过他的鼻端。他停住脚步回望,身后无人。继续往前,那点血腥气一直跟着他,直至到了药庐前才消失不见。“多少年了,我这药庐都不曾有客人来访。阁下既然来了,何不现身一见长夜漫漫难捱,我正想找个人喝酒下棋。”
莫待暗悔自己思虑不周,将灵犀化作外形普通的长剑握在手中才现身:“医仙的嗅觉,当真是一绝。”
“承蒙夸奖。阁下来此,所为何事该不是来陪我聊天解闷的”
“听一个朋友说,医仙的药庐里养着幽冥仙花,我是来偷花的。”莫待无奈地摊开手,指着已不流血的伤口道,“百密一疏,功亏一篑。花还没找到,就被抓了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