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的主人顶多十三四岁,瓜子脸蛋,肤色如雪,虽然恶狠狠地鼓起两边腮帮,努力装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可怎么都掩饰不了的婉然美目、可掬憨态和初初初发育仅微隆起的胸部,让人一眼就觉得这是个青涩稚嫩的小萝莉。
萝莉好啊,身娇体柔易推倒~~
庞昱色色滴想着。
胖子回头,一看喝止他的竟是“此号人物”,不尤啼笑皆非:“哎哟呵,这是哪家的姑娘,活得不耐烦了连本公子的事都敢管――哈哈哈,放手吧赶紧,爷对太小的女人提不起兴趣,抓你回去都嫌多。”
“小”有很多意思,小萝莉虽然稚气未脱,连说话都带着童音,想得却明显是容易被和谐的那种,粉脸蛋涨得通红,又恼又燥,又急又羞,捂着胸口道,“呸呸呸,你才、你才小呢,人家都十三了……”嘴儿嘟囔起来,手上用力狠命掐他。
“哎哟哟哟。”胖子立刻杀猪一样惨叫起来。
不是吧,轻轻拧一下而已用得着痛成这样么?
庞昱很是鄙夷,死胖子满身肥膘白长了,一掐就嚷嚷那还不如拧我呢,可惜这么粉嫩嫩的一只小手了。
“你、你大胆,你知不知道我是……”胖子痛得龇牙咧嘴,神态表情一点不似作伪,“知不知道我是谁,敢在京城动本公子,你活的不耐烦……哎哟!”
“快放手,放了我家公子,不然要你好看!”胖子身后也跟了个小厮,不过看起来比吹雪还孬,除了蚊子叫似的叫没有一点实际行动。
“姐姐,算了吧,这种人咱们惹不起的。”差点被当街欺辱的少女过来拉她,眼中晶晶闪闪,说不出的惹人爱怜。比起少女一身光鲜亮丽的束腕扎裙,她的衣着明显寒酸多了,料子全是粗布,补丁打了满满,光脚丫套着双陈旧的草鞋,脸颊手臂黑一块白一块,到处占满污渍。
唯一吸引人的是她半截半截裤腿下露出的两截小腿,细细直直、如藕似玉,仿佛骨瓷一般,微露出来的趾尖像是新剥的荔瓣,晶莹可爱,柔巧的无以复加。
哇噢,庞昱小小的赞了下。
一介贫家女身子长成这样也算难得了,可惜啊还入不了本侯法眼。
眼光相当之高的安乐侯爷第一瞅没看上人家,也就没了英雄救美的兴致,乐得冷眼旁观,站在一边看戏。
听到被大自己的姑娘喊“姐姐”,小萝莉很是高兴,没什么料的胸脯挺得高高,昂然道:“怕什么,姐姐我出来行走江湖,但凡有不平事就要一管到底,仗义行侠、惩奸除恶是妈妈从小教月华背下来……啊!”意识到说错了话,小萝莉赶紧捂嘴,却已惹来周围一片大笑,其中当然少不了凑热闹的庞大公子。
小萝莉脸红红的,嘴一翘,拧的更重了。
“哎哟哟哟――”胖子又是一通叫唤。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小萝莉似乎也越兴奋越来劲,抓着胖子右手胳膊往后一拉一撇,娇斥道:“你叫什么名字,快说!不然本姑娘抓你见官!”
“我的名字?哼,哼哼,说出来不怕吓死你!”胖子痛楚稍减,颠抖着一脸油光闪亮的肥膘,冲她忿然道,“臭丫头,竖起耳朵听好了,本公子姓高,讳上崖下内,当朝高太尉是我爹,亲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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