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来自于塔≈读小说≈
俞培华已死,玉芬想要拿回儿子的监护权,之所以还要起诉到法院,是因为公公婆婆不给她孩子。
公公婆婆在儿子死后,生活陷入困顿,身边还带着一个小孙子,而且小孙子马上要上小学了,生活更加艰难。
这种情况之下,玉芬来要孩子,公公婆婆顺水推舟把孩子还给儿媳妇,既能让孩子回到妈妈身边,又能给老夫妻减轻负担,其实是两全其美的事。
一开始玉芬是这么想的。
但是没想到,公公婆婆坚决不把孩子给她。
理由就是田玉芬早已经跟培华离婚,田玉芬不再是俞家的人,跟俞家没有半点关系了。
孙子姓俞,是老俞家的传后人,那是绝对不能给一个外人的。
本来,玉芬来要孩子的时候,还打算看在婆媳一场的份上,给公婆一点钱,接济一下公婆。
因为俞培华还有两个姐姐一个妹妹,日子都过得很差,也顾不过娘家这边。
现在俞培华一死,没留下什么钱给父母,父母年纪大了,生活肯定是很艰难。
可是玉芬没想到公婆如此无情,让孩子跟自己这个当妈的划清界限。
不但不把孩子给自己,连俞培华在世时候承诺的玉芬可以随时探视孩子都给否了。
玉芬这才相信了那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她想的是公婆家古来穷,大半辈子都是在穷困中度过的,好容易儿子有出息过了几年好日子,现在儿子又落得那个下场。
所以她才准备看在原来是一家人的份上接济一下公婆。
可是公婆的表现让她发现自己真的是过于好心了。
这一对老夫妻都这种情况了,做事还是那么恶狠狠的,那么决绝。
玉芬好话说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跟他们讲道理,表示孩子马上就该上小学了,不能让他在农村上小学。
跟着自己的话,在县城上学,条件会好很多。
其实不管是小县城的人,还是农村人,现在基本都是这样的思想。
认为孩子上幼儿园的时候在哪里上都是一样,不管城里还是农村,反正幼儿园就是看孩子,不学什么文化课。
但是从上小学就不行了,城里的教学质量比农村强太多了,有条件在城里上学,那是必须要在城里边上的。
可是公婆明显不考虑这些。
老夫妻只考虑不能让已经成为外人的儿媳妇把孙子带走,一旦带走,他们老俞家就绝后了。
玉芬承诺说绝对不会给孩子改姓,以后还会经常带孩子来看爷爷奶奶。
反正什么话都说尽了,怎么说都不管用。
老夫妻听得烦了,还把玉芬赶了出来。
玉芬没办法,只好诉诸法律。
这一下,孩子要回来了,玉芬准备接济一下前公婆的想法也打消了。
因为打官司的过程中,俞培华的父母想尽一切办法耍赖。
要么就是不到庭,不签字,要么直接带着孩子玩消失。
不得不说,老夫妻这种行为,真的不是为了孩子好。
既不能让孩子得到好的文化教育,而且带着孩子东躲西藏颠沛流离的,小小的孩子跟着受了不少罪。
玉芬心疼孩子,也看明白了前公婆到底有多自私,多狭隘。
这种情况下必须要当机立断,拿出点手段来,尽快找到孩子,把孩子带回身边。
玉芬给英子打电话,把自己现在面临的情况跟最好的闺蜜说了。
希望英子能影响一下东昌县法院这边,让法院对自己的案子上点心,让执法人员帮自己去找孩子。
说实话,对于这种家庭纠纷类的案子,只要当事人带着孩子躲了,法院也是基本没办法。
最多就是让原告自己去打听孩子的下落,有了确切消息,执法人员出动那么几个人,去劝说一下被告。
很少有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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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芬一次次跑法院,就是看明白了这个问题,知道这样下去,也许三年两年也未必能要回孩子。
那孩子遭罪可就大了。
所以她只能向英子求助。
希望英子给县法院这边来个电话,该强制还得强制执行。
英子从小在农村长大,对于一些老农民的狭隘,她也是很清楚的。
所谓的狭隘,用农村人的话来说,就是“聪明好说糊涂难缠”。
这类人从表面上看,无论身世还是生活状况,其实挺可怜的。
但是在处理一些家庭纠纷方面,往往就是很没道理地一根筋。
根本就分不清是非。
只是想当然地认死理。
而他们想当然自以为正确的那个死理,其实是既害人又害己的一种方式。
就像玉芬所面临的这种情况,你要从表面上来看,俞培华的父母挺可怜。
本来就是过了大半辈子穷苦日子,好容易儿子有出息过了几年好日子,现在儿子又死了。
老夫妻年龄大了没什么收入,生活困苦,唯一的孙子现在又要被人夺走。
逼得老夫妻带着孙子只能东躲西藏。
够可怜的。
可是,你要是可怜他们,觉得随着他们高兴就是为了他们好,其实是害了这种一根筋。
在老夫妻看来,只要能保住孙子在身边,哪怕三口人一块儿死了也是幸福的。
他们这样想,也许还会这样做,有一天老夫妻实在无力抚养这个孩子,生活过不下去的时候,他们带着孩子一块儿去跳河都有可能。
所以说玉芬希望干脆利落地解决这件事的想法,也不算错。
只要把孩子要回来,孩子回到妈妈身边,对孩子的身心成长都有利。
而俞培华父母不用带小孩了,也会相对轻松,也能喘口气。
英子很清楚,只要自己一个电话打回东昌县法院,东昌法院那边肯定会上心去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