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烨这才缓缓张开眼睛,下颚微抬,一双如鹰隼般的黑眸看了过去。
应该说,大家的目光都如聚光灯似的聚集在那一处。
酒吧舞池的舞台中央。
一个弹吉他唱歌的漂亮男人。
……
那人侧坐在高脚椅上,抱着怀里的吉他,两条修长挺拔的长腿膝盖交叠,手里拿着吉他弹片很随意的拨动着。
男人的脸上还和酒吧里的许多人一样戴着羽毛面具,遮住了眼睛,额前还散落着短碎的细墨。
会说他漂亮,是因为眼罩面具下露出来的薄唇,是很鲜艳煽情的绯红色,格外的迷人,尤其是那肤色,很白,一种带着哥特偏执感的冷白色调。
若不是身高和音质,都要误以为是女人了。
那人和他一样,明明在酒吧这么开放的场所,却还穿着一身纯白色的休闲衬衫,不过也因为这样,好像把周围的y\/乱迷离全都隔绝了,这世界就他安然一人,衍生出一股更神秘却纯粹的蛊惑感。
……
玄烨冷漠的眸光缓缓一凝,看着舞台上男人微笑勾勒起的唇角,忽然就想到了他们家的小三子。
那小白眼狼儿笑起来的时候,狭眸一眯,殷红的嘴巴角一咧,顿时化身成乖顺献媚摇尾巴的大型牧羊犬。
那德行……
猝的,玄烨又想到了什么,深邃的目光顿时黯了下去。
玄非这时候正在巴黎陪女朋友,他竟然还会期待舞台上的男人是小三子。
哪怕就刚刚那一瞬……一秒钟,不对,甚至半秒钟的时间都没有,那也不应该!
玄烨喉咙一紧,好像无形中一记铁拳狠狠的砸在了胸口,闷得厉害,又把刚好从旁边走过的酒保叫来点了一瓶波摩1957。
舞台上的弹奏演唱继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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