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战结束了,心情也轻松了,离烟就敞开肚皮狂吃,差不多是两个大男人分量的食物就这样一口一口再一口进了嘴里,毛毛在一旁托腮看着,也不禁感叹连连。离烟嘟着油汪汪的嘴巴问他:“厨房里怎么会有那么多厨具?你知道我不会做饭的,唯一的一口锅都被烧坏了,碗也砸碎了。”
毛爷爷摇摇头,心想在三千港,就算是最娇气的小妹儿,也不会好意思说自己不会做饭不会洗碗。他可怜兮兮地摸摸他家胖宝的圆滚滚的脑袋,不知道以后哪个倒霉蛋要把这姑娘娶回家。
“哎……”毛爷爷长叹一声,又摸了摸胖宝的脑袋。
离烟扭过头问他:“毛哥你怎么啦?”
毛毛笑了笑:“没事,你继续吃。”
吃出一身汗的某小胖还不知道,她就这么凭着自己天然萌的特质,让三千港只宠自家团子妹妹的毛爷爷做出了某个决定——算了算了,在你嫁人前,我一定把你喂得饱饱的,团子不在身边,我就独宠你一个好了。
毛爷爷的独宠那真叫一个惊天地泣鬼神,三千港人都见识过,他妹妹指着狗狗说喜欢,隔天全三千港在毛爷爷眼里那都不如一只狗!
就这样,毛爷爷的独宠开始了。
他说:“我特地去买的锅,明早给你做早饭。”
一听有好吃的,没有节操的小胖妞又腻在了她毛哥身边,还紧紧贴着,问:“早饭吃什么呢?”
离烟以前很少吃中餐,因为中国菜总会让人想家。她总是刻意回避,然后告诉自己汉堡薯条非常美味。当然,在毛毛没出现之前,她也是真心觉得自己是和适合美国的饮食文化,可自从吃过了中餐馆,她慢慢就吃不下汉堡和炸薯条了。
因为有毛毛与自己住在一起,所以就算天天都吃着美味的家乡食物,她也不觉得孤单,能想起的,都是自己那些少少的,关于国内一切的美好记忆。
毛毛并没有公布明早的菜单,只是在天还未亮时出了门。然后,身披黎明寒气回来,他十分小心地开门,脚步轻轻地走进厨房。
他拿起称手的锅烧水,把刚买到的新鲜黄鱼腌制后水煮,嫩白的鱼肉味道很鲜,唯一的缺点是小刺极多,一般人都不喜欢耗费时间在这样种类的鱼上,可吃鱼是个苦尽甘来的事情,一般刺多的鱼,味道都十分美味。当然,他很清楚,正在呼呼大睡的小胖妞绝对没有这个耐性,但不要紧,只要有人愿意宠她,这些都不是个事。
天空渐渐发亮,毛毛关上了厨房的灯,对着窗台,弓着腰开始剔鱼肉。几乎透明的小刺需要用指腹来感觉,男人的大手捏着一条黄鱼,从鱼尾开始,把鱼肉一寸寸碾碎,将那些危险的小刺全都取出来。他很瘦,黑色的高领毛衣贴在弓起的脊背上,显出一道好看的弧形,他看起来很漂亮的手指穿梭在鱼肉之间,因为那样修长干净的指尖,所以那些鱼肉也显得格外干净漂亮和美味。
三千港靠海,人们喜欢吃鱼,家家的母亲都是这样为孩子剔出一碗干净的鱼肉,看着自己的宝贝一口口吃下,一天天健健康康的长大。这是这个男人对于家的思念,对于里面呼呼大睡小胖妞的独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