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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入黑,高越急匆匆的跑到金郎中的医馆,刚刚踏进门口,后面就追上来高越留在街上的手下。
高越担心萍儿所以跑得一头大汗,这手下和高越前后脚,跑得两个眼都发黑了。
一看到这模样,高越心中生出一种极度不祥的感觉来。
果然,这手下断断续续的道:“不、不好了、死、死人了、李四家的婆娘自杀了……”
“啊?”高越脑袋一下就炸了,头顶上腾的升起一团白烟来,一把抓住手下军卒的衣领吼道:“说清楚!那娘们儿不是活过来了么?刚生完孩子,她脑袋有病啊?跑去自杀?”
高越觉得这个世界太混乱了,一个母亲刚刚生完孩子,应该是求生欲望最强大的时候,别的不说,为了孩子她也得活下来,怎么说自杀就自杀了?
这是老天爷在跟他开玩笑,还是眼前这小子在跟他开玩笑?
那军卒被高越揪得险些勒死,连连拍打高越的大手,高越才松开。
军卒大口大口喘了几口气后道:“高爷,你掐死了我,你今年第二个名额就没了!”
眼瞅着高越眼睛瞪得溜圆,军卒不敢多废话,用最简单的言语道:“李四的媳妇和王二有一腿,生下来的孩子,是王二的,王二上门抢了孩子,奸情败露,那娘们儿没脸活下去了。”
高越闻言闭起眼睛来,显然这个事情叫高越有些乱,他在整理自己的思路,数息之后高越猛地睁开眼叫了一声不好。
李四媳妇死了也就罢了,按照这情形看来,接下来王二和李四之间还得再死一个,他一年就三个死人指标,死了一个再死一个,他这日子还过不过了?王二死了还好,那小子本就活不下去了,李四若是死了,王二过两天也死了,他这三个指标就全完蛋了,剩下的十一个月,他非得瞪着眼睛睡在大街上不可。
李四那小子高越也知道一些,平时一个老好人,一旦开始发飙了,谁都拦不住,敢在自己身上割肉给老婆吃的家伙,对自己都那么狠,更何况是对别人了,真要肆无忌惮起来,这就又是一个连神仙都敢骂的老张头。
高越一跺脚,疾步冲进金郎中的医馆,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看起来面色好多了的高萍儿,这才心中微安,他没时间多看第二眼,掉头疾奔,一边走一边跟那个军卒道:“好好看着我丫头,抓了药后就赶紧送进家里去,千万别再外面停留。”
那军卒连连点头,他明白其中的关隘所在,高萍儿是高越的命根子,千万不能叫土地神仙看到,并且金郎中的医馆是不留宿的,看完病就滚蛋,没人能够破例。
这金郎中的医馆,不简陋,也不华丽,相当的平和中正,整个医馆不过两栋房子而已,基本上没有什么太多的东西,和一般的家庭根本没什么分别。
并且这医馆是不买药的,只看病,所以也没有别的医馆的那种浓郁药味,反倒有一种淡淡的草木香气,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散发出来的,
这家医馆就设在最贫瘠人口最多的南区,金郎中在这玄天城之中算是一个极为特殊的存在,就算是土地神仙们也不管他,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住在哪里就住在哪里,户籍上就没有金郎中这么一号人,这个意思就是金郎中不算是这玄天城的人,也不属于四种人之中的任何一种。
并且他还拥有如土地神仙一般的自由。
这个金郎中也比较怪,玄天城虽然不算什么煌煌大城,但也有不少繁华去处,但金郎中那里都不去,就呆在贫瘠的南区,开医馆,任谁都能来看病,但不管你是多么尊贵的人物,都只能来四等奴聚集的南区他的医馆看病。
这金郎中从来不开口,只要你将人送来,诊金不是问题,只要你得的是疑难杂症,金郎中倒贴钱财也要给你看好,但你若就是个小感冒的话,金郎中医馆里面有三个医童,包准打得你大病一场,气息奄奄了,金郎中再出手诊治,将你的小命从阎王那里拉回来。
最先触犯金郎中的是个一等奴儿,活到一等奴儿这样的位置上,恐怕最担忧莫过于自己的身体,得了普通的伤寒后总觉得自己命不久矣,就跑到金郎中这里诊治,结果被三个医童暴揍一顿,头破血流险些死掉,被金郎中医治之后,这才缓过一口气来,回去躺了整整三个月才逐渐恢复了元气,这为人见人怕的一等奴儿最终连个屁都没敢放。
提起金郎中,玄天城之中的人们都是即敬且畏。
所以,一般来这里看病的,都至少得在两三位其他的大夫那里看过,无法医治才会来这里,那些大夫们遇到无法医治的病患,往往也推荐他们来金郎中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