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一十九疯狗子
李斯就知道,自己跑不了,水凤就坐在那里看着他,笑眯眯的,他不由得叹了口气,得了,看来今天晚上想好好休息的美梦又要破灭了,这水凤贼心不死,肯定又要拉自己喝酒,难道她就不知道真的想要孩子的话,酒后弄出来的孩子极有可能会有各种问题吗?
李斯果然被水凤拉到了自己的闺房,几个小菜,一大壶的酒,还有……还有几个一起陪她长大的姑娘,一个个虽然不说千娇百媚,却也是野性十足,一举一动都透着江湖儿女的豪气,很对李斯的胃口,倒也不好离开,几个女人围着他,一杯杯的敬酒,幸好只是几钱的小杯,倒也不用担心会喝多。
不过当李斯喝到第十杯的时候,感觉有点不对劲了,因为水凤和那几个陪酒的女孩脸色有些不对,甚至有些诡异,终于,李斯将眼神落到了水凤的手指甲,水凤小指的指甲微微有些长,不时的还会将手放到桌下,当手再一次拿上来的时候,小指甲里有一些淡粉色的粉末,桌上银壶有扁长形的透气孔,手拿壶的时候,指甲在透气孔处轻轻的一磕,几乎不引人注目,那些微粉的粉末便落入壶中,只是李斯有些奇怪,为什么她们喝这酒呢?
李斯轻轻的扫视了一眼就发现了问题所在,这些女性的经常会笑,女人一笑的时候,哪怕是江湖儿女,也会下意识的用手挡一下嘴,而在她们的手心上,似乎有某种白色的粉末。
李斯的心有些沉,随即的,身体开始发热,而且眼皮发沉,霍的起身站了起来,但是摇晃了几下,又坐了下去,好烈的药啊,李斯可是经受过最严酷的各种抗药性训练,如果拿现在的西药出来,作用会很小,但是对于中草药,抗药性仍然很小,因为中药的配伍只能用神奇来形容,稍稍变一点量就是另外一种药物了。
“你们……”
“哈哈,哪怕是煞神爷,一样逃不出我的手掌心……”水凤站起来身来,得意的向姐妹们笑了起来,屋子里的四个女人对视着笑了起来,每个人的脸孔都是红红的,透着妖艳的美。
美国,有史以来第一位坐轮椅的总统罗斯福悲痛的发布了对日宣战的演说,彻底的加入了盟军阵营,差点乐掉他们的大牙,在这个时代,美国的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同时拥有着全球最为强大的工业生产能力,美国的加入,无疑就像是一剂强心针一样,被德国压得死死的盟国终于有了一点生气。
只是那些都太远了,在中国大地上,几乎北半个中国,都是鬼子的天下,中国人仍然被鬼子踩在脚下,只有煞神的出现让天下为之一震,也仅仅是一震。
“狗哥,咱们要跑到啥时候?”十五六岁的孩子向身边同样脏乱的孩子问道。
“跑,快点,向南跑,那里有鬼子,有百姓,听说还是很厉害的鬼子,专门逮煞神爷的。”另一个能有大约是同龄的孩子叫道,使劲的推着这个更加瘦弱的同伴,一双大眼睛中尽是一种疯狂的神色。
“狗哥,你说你招惹那些戴帽的干啥,顺了他们的东西,却要被他们追……车响了,来了来了……”瘦小子低叫着,两条细腿甩得飞快,在他们的身后,跟着数十名各色大汉,都是一身江湖装扮,一个个戴着礼帽手里拿着枪,狗哥再厉害也对付不了拿枪的。
“队长,前面就是特殊部队的驻地了,我们不能再追了,万一误伤的话……”身边的一个礼帽男说道。
“追,一定要把调令拿回来,妈的,那东西不是看过就销毁吗?怎么会带在身上。”队长怒道,脚下将自行车蹬得更快了,只要这个时代中国的道路情况实在是太差劲了,骑自行车还不如跑来得快来得方便。
“队长……我……唉……”身后的一名队员说着不由叹了口气,“谁知道会栽在两个小屁孩的手上,真是阴沟里翻了船。”
“少废话,下车追。”自行车发出嘎拉拉的声音,车胎已经冒炮了,只剩下钢圈在地上滚动,骑起来沉得要命。
一行几十号人追了上去,两个少年在前面疯狂的奔跑着,夜色给了他们掩护也给了他们清凉的安慰。
正跑着,前面隐隐的出现了大队的人影,同时也有人发现了他们,传来的鬼子的吼叫声,啪的一声,一发子弹从瘦弱少年有肩头划去,刮掉了肩头的一块肉,也划破了脖子上的肉皮。
“狗哥,我们完了……他们发现我们了……”瘦弱少年叫道。
“向这边跑……”叫狗哥的少年一拉瘦弱小子斜里跑去,但是对方的人太多了。
“狗哥,这些年要是没有你,我早就死在垃圾堆里被扔到乱葬岗了……”
“这个时候了,还说这个,快走……”狗哥的话还没等说完,瘦弱少年不知从哪里摸来一根手臂粗的棍子,一棍子敲在他的后脑勺上,狗哥一呆,回头看了一眼瘦弱的少年,一个跟头栽倒了下去。
瘦弱少年顾不得肩头涌出的血水,扯下狗哥的衣服,将他拖到草丛里,胡乱的盖上一些东西,然后将他的衣服里面裹上一大堆的草,向身侧一挂,远远的看起来就像是扶着一个人在跑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