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卖唱(1 / 2)

在李朝三看来,当个明星对才貌双全的自己而言实在是没什么难度,最大的挑战则是来自当下,一个合法的身份,没这个,他什么也干不了。

昨天在图书馆的时候,李朝三查阅了关于这方面的资料。中华帝国对于国籍审查非常严格,以李朝三现在的条件,想要获得合法身份只有两个办法,第一个就是跟一个持有中华帝国国籍的女子结婚,十年以后自动获得国籍。第二个就是利用权力,找个大佬随便说句话就能搞定了。

单从操作角度来说,第一个方案非常好,但是李朝三肯定不愿意。第二个看似很难,比如怎么才能认识权贵,你又凭什么让人家帮忙,但是李朝三心里有了想法。

退了房,李朝三找到一家乐器店,买了一把吉他,准备去卖唱。

李朝三最初在地球的时候是不会玩音乐的,在异世界的时候跟一个叫天音谷的门派打过不少交道。那个门派以音波功称名于世,李朝三为了偷师去了那。不过最高级的音波功都集中在了几个音痴手上,李朝三为了取悦这些人,没少剽窃地球上的音乐和乐器,然后跟着这帮人混了几千年。最后他学会了音波功,外带着学会了音乐,吉他也是那时候学会的。

去哪李朝三也想好了,他卖唱的目的是为了出名,所以必须找那些闲人,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的聚集地,学生,尤其是大学生最符合李朝三的观点。只要把他们震了,网红就不远了。

后街是秋山大学后门的一条商业街,吃喝玩乐什么都有,学生们没事的时候最喜欢来这,这也是李朝三多方打听后得到的最佳场地。

到了这李朝三才发现,原来在这卖唱不止自己一个,光是街口一百米的距离就有四五个人站在那,有的甚至带着乐队来的。

挑了一个稍微安静点的地方,李朝三抱起吉他试音准备开唱。像他这样的人太多了,大家来来回回的没当回事,倒是有几个女生被他的美色所迷,居然站在一旁等着他。

“我打算在黄昏时候出发,搭一辆车去远方,今晚那儿有我有人的盛宴”

李朝三唱的是汪半壁的一首老歌——《青春》,当初听这歌的时候李朝三还在上高中,听的是欲仙欲死,欲罢不能。

“哇!歌词真不错啊!”

“嗯,曲子不错,唱的也很好。”

“琴弹得也好啊,你看他都不用看的。”

一向喜欢文以载道的中国人对于好歌词有特殊的偏爱,李朝三本身也是如此。这首歌的歌词不错,最起码糊弄学生足够了。至于弹琴不用看就算好,当没听见好了。

歌词好,曲子也行,李朝三的嗓子,唱功毫不谦虚的说是当世第一,再加上一张好脸,一首歌唱到一半,周围已经围了了很多人了,琴包里也出现不少钞票,而且已经有人拿出手机开始拍照和摄像,嗯,大部分是女生。

一曲唱罢,李朝三微微躬身致意,笑道:“多谢大家捧场。”

“帅哥,你叫什么名字啊?哪个系的?怎么没见过你?”

“这首歌叫什么名字?谁唱的?怎么没听过。”

李朝三只是笑笑,也不回答,继续唱第二首歌,《白衣飘飘的年代》。

因为缺少时代背景,这首歌很容易被理解成一封写给女生的隐晦情书,比起青春的歌词来,女生们更喜欢这个。

唱完这个,李朝三再次微微躬身致意,也不说话,马上开始唱第三首,《立秋》。

“你坐在椅子上,看着窗外流过的光,你伸出双手摸着纸上写下的希望”

等到这首歌唱完,围观的人更多了,甚至连其他地方卖唱的都来了几个。虽然这些人大部分是本着看热闹的心态来的,但是依旧有人扔了零钱在琴包里面。

唱完这个,李朝三对着众人笑道:“刚才很多同学问我是哪个系的,说不认识我。不认识我就对了,我不是秋大的。还有这些歌,都是我写的,你们没听过也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