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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七点。
罗宾用完早餐,回到房间换上一身西服正装,穿上皮鞋,戴上手表。
看看镜子中的自己,脸上扬起温暖的笑意。
这套行囊是姐姐罗雨儿和肖雨笛一起专门为他订购的。
那些年,跟着老鬼浪迹天涯、无以为家。
有的只是阴谋杀戮的硝烟中,冷血和无情。
何曾这般光鲜的和那些似乎像人一样的人,也穿着奢华的西装和皮鞋,戴着名贵的腕表。
装出一副很有修养、很高深的样子。
去一个谈笑风生的讨论着尔虞我诈的大事情地方装逼。
罗宾从来都不屑于这种极其低级的装逼方式。
但是,姐姐和肖雨笛她们都说,他现在是一个有家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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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是代表一个团队参加这次大型会议。
最起码的礼节一定要有的。
还是穿上西服正装,更庄重一点。
罗宾很享受这种有家人关心的感觉。
因此,前来蓝海岛之前,特意将这套衣服和所有配饰部戴上。
用完酒店的早餐,回到房间就立刻把它们换上。
看看镜子中的样子,帅到连自己都无语。
“姐姐和雨笛定做的这身西装,我穿上太帅,也不怕我被坏女人缠上。”
说罢,还不忘再次看看镜子中的自己,自嘲一笑,转身走出房间。
清晨七点的一楼大厅,安静而慵懒。
酒店前台漂亮的迎宾小姐,亦是融情于景。
呆呆的神情与这里的寂寥一样木然。
一缕新鲜的朝霞,穿过落日城酒店的玻璃门俏皮而来。
还在浮尘中沉睡的大理石地面,刹那流光溢彩。
一份欣喜,一缕灿烂。
万千朝霞的美艳跳跃中,罗宾走出电梯。
皮鞋踏上地板发出的声音,瞬间惊醒了大理石地板上渺渺烟尘的昨夜美梦。
霞光中温暖修长的背影,高贵、奢华。
朦胧中,迎宾小姐娇艳的美眸,顿时有神,绽放异彩。
一时间分不清眼前的一切是真实还是梦境。
好帅气的男子!
迎宾小姐情不自禁的手扶胸口,脸颊涨红,呼吸急促!
幸好经常健身。
否则,一定会即刻翻白眼、吐白沫、当场昏厥。
这么俊朗飘逸的男子,不就是我昨夜梦中的男神吗?!
“罗先生!”金启莎随后追了过来。
一时紧张,差一点脚下打滑扑到罗宾的身上。
金启莎柔软无骨的身体踉跄了几下,才好不容易站稳。
迎宾小姐脸上痴迷的笑容,顿然僵滞。
看着金启莎这般绝世的美艳,心中不悦。
再看看,她在罗宾面前那种紧张羞涩的样子,迎宾小姐暗自嘀咕一句,看你风骚的样子,哼!
一股醋意,直接飚上头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