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您学问多,而我就是个佣兵,”塞利姆大大咧咧的说,“赚钱靠得就是分战利品,难道现在军队里的做法不一样了吗?”
不止塞利姆,连加什也有些奇怪的打量穆哈迪,只不过前小偷胆子小,只敢偷偷的。
“我们从沙漠里的部落里来,”阿伊莎出声提穆哈迪化去尴尬,“我们部落民打仗不要钱,但我们听说城里人打仗是发钱的。”
“嗯,以前圣堂武士们确实有钱拿,这当然。”塞利姆恍然大悟,“但是小兵没有啊。我从革命时就来提尔了,也打了周围几个部落,从来都是战后劫掠的。”
“大人,我还要提醒您一句。这里的士兵们大都是土生土长的提尔人,不少人不久前还是奴隶,从没出过城。如果您现在就想带我们出城打劫那是不行的,进了沙漠里,这些城里人不出半天就要脱水死绝了。”
愤怒是理性的敌人,它模糊人的思考,影响人的判断。我必须控制它,而不是被它控制。
穆哈迪一边默想心灵术士的自控口诀,一边开口问塞利姆。“你呢?我得出你是个不错的战士,为什么没有被里卡斯带走,或者加入到泰西安大人的第一步兵大队中?“
“我么?”塞利姆吹了吹口哨,“我是个浪荡种子,生来不服管教。泰西安和里卡斯那里都太压抑了,我喜欢没有约束,自由自在的队伍。”
灵能告诉穆哈迪,百夫长没有撒谎,但是他说这些的时候,心里并不像他表面上显露出来的那样轻松。
“你有心事,说出来。”穆哈迪命令。
百夫长耸耸肩,“其实我原来也是个圣堂武士,出生在上层家庭。”
“我告诉您,大人,我的故事可没多动听……”塞利姆刚开了个头,就不想说下去了。
“故事已经开头了,那你就必须把它说完。”穆哈迪说。
“好吧……有一次,我在城里追捕一伙沙漠大盗,结果被他们给砍了好几刀,扔在巷子里等死。”百夫长讲道。
“那时候我以为我就要死了,但我没有。小巷里有间杂货铺,一个老女人和她的孙女打理着它。”
“老女人把我拖进她们的屋子,她的孙女替我清洗了伤痕,缝合了创口,还喂我杂菜汤和清水,直到我脱离危险。”
“她用安卡拉城产的鲜红的丝线替我缝好破碎的斗篷和长袍。”百夫长用怀念的语气说,“她和她祖母都是奴隶,替主人管店面而已。而那丝线是从她祖母年轻的时候,结婚时用的织物上拆下来的。这是她最大的财宝,是她送给我的礼物。”
“等回到城市守卫队后,我的长官扔给我一件新的斗篷和长袍。”百夫长又耸耸肩,“新制服整洁清爽,布料上乘,而且一尘不染。这套新衣服没有磨损,没有划痕,没有裂口……也没有红色。圣堂武士们代表着巫王的权威,必须永远衣甲鲜明。”
“我的长官对我说:‘把自己打扮的好点,你是上等人家的孩子,别穿的像个奴隶一样。’他还说,你的旧制服可以烧掉了。”
“第二天早上,我就逃跑了……去了一个出身不再标记人,人们可以自由的选择穿什么衣服的地方。”百夫长讲完了自己的故事,双手一摊。
“那奴隶女孩想必认出了您是位圣堂武士大人。”穆哈迪和阿伊莎都在沉默,是加什接了口。
“也许吧。”塞利姆说,“反正我一听说提尔爆发了革命,就赶了回来。等到议会大肆征召奴隶建立新军的时候,我就自愿留下来带领这些新招募的前奴隶们。他们虽然又弱又笨,但也不应该让哪个黑心肠军官把他们都当作炮灰牺牲掉了。”
心灵术士的自控口诀确实很管用,也总是很管用。当穆哈迪再打量眼前那些衣衫褴褛,营养不良,只是勉强的站成弯弯曲曲队列,但是自愿参军的前奴隶们时,他觉得自己不再愤怒了。
“我跟你保证,他们不会成为炮灰,”穆哈迪平静的对自己的百夫长说,“有朝一日,他们将成为提尔之鞭。”[()無彈窗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