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黑暗之中(三)(2 / 2)

“水晶珠”伦吉尔第一个念头,是这样就可以串成项链或者耳环,又或者镶嵌在胸针上,不过——这没有打孔啊,这么小的一颗珠子,要打孔怕是很不容易

“不是用来做首饰的……”陆希哭笑不得。玻璃珠首饰听起来怎么那么奇怪呢,“说了,是要给你们做一件有趣的东西。”

一段玻璃棒做成了五颗大小不太一致的玻璃珠,在冷却之后,陆希选出了最圆的一颗,把它嵌在准备好的小架子上,然后在玻璃珠下方夹上一块明净的玻璃片:“好了。”

什么东西所有人面面相觑,连最有见识的金妮也一脸莫名。

陆希嘿嘿一笑,然后举起手边的一个碗向众人示意:“这个是从河里取来的水,看起来挺干净的是不是”

青石城外的河虽然水量不大,但水质不错,盛在木碗里看起来清澈见底,连碗底的木纹都清清楚楚。

“之前我一直说水要煮开了再喝。”陆希用玻璃棒蘸了一滴水点在玻璃片上,“好了,现在让你们看看,水为什么要煮开再喝。来,轮着看。”

伯爵小姐来了之后,城堡里确实颁发过这条命令,但除了城堡里的奴隶之外,青石城的人执行得并不彻底,主要是没有那么多的柴来烧水啊。再说河里的水也很清澈嘛,大家祖祖辈辈都是喝河水的,也没什么啊。

汉克当然也是这么想的。虽然伯爵小姐曾经说过什么眼睛很难看到的虫卵什么的,但那用水冲洗干净不就行了吗

“汉克。你

先来。”伯爵小姐直接点了他的名字。

汉克有些别扭地上前,在伯爵小姐的指点下把眼睛凑到那个“镜架”上,然后透过那颗玻璃珠看向玻璃片上的水滴。

呯!汉克带翻了凳子,还险些把镜架一起打翻。他几乎是跳起来的让眼睛远离了镜架,然后惊疑不定地去看玻璃片——但是从侧面看过去,玻璃片上的水滴还是那么清澈,根本看不到有什么虫子。

是的,刚才他透过那颗玻璃珠,看见了许多怪模怪样的虫子,有的像一块椭圆的长面包;有的像个绿色的瓶子,前端好像还伸出根须须;有的则像根杆子;还有的则是一根树枝般前端分岔……重要的是,它们还在动!

“你看见什么了”伦吉尔好奇死了。一滴水而已,怎么就把人给吓成这样

汉克后退一步,看向伯爵小姐:“这个——”这不是真的,水里不会有这么多虫子那如果直接喝河水……

陆希无情地打破他的希望:“那就会把这些东西都喝进肚子里。”

汉克又觉得想吐了。上次想吐还是他在村子里看见拉出来的蛔虫的时候……

其他人已经挤上去争着观察了,陆希把其余的珠子也装好,虽然因为形状大小不同,放大效果也不同,还有色差,但能看见水里这些怪东西,已经足够他们忽略这些不足了。

“这是——什么东西”汉克有些艰难地问。

“如果你是指用来观察这滴水的东西,它叫做‘显微镜’。”陆希微笑着回答。

是的,这颗玻璃珠,其实就是最早的显微镜。就——陆希还是在看小说的时候得到的这个知识,说这就是列文虎克——那位以亲手制作的显微镜留名青史的伟大发明家——制作的那种显微镜。

陆希当时看完这小说之后简直不敢相信,于是跑去网上查了一下,发现这竟然是事实!虽然网络上的消息有点混乱,也有说这种玻璃珠显微镜是罗伯特胡克做出来的,但这种单透镜显微镜却真真实实是存在的,它设计制作简单,可是效果却出奇地好,放大倍数能到三百倍,分辨率可达到微米!

所以陆希在制造出玻璃,并发现玻璃质量很不错之后,就决定搞几台这种玻璃珠显微镜了。咳,当然了,如果有标准的透镜那当然更好,但问题是,透镜那方面的知识,她还得好好回忆回忆……

显然,这种显微镜的效果确实很好,至少它镇住了在场的所有人。一片叽叽哇哇的叫声,金妮的脸色也开始发白——公爵小姐即使做了佣兵之后也还是个讲究人儿,而且炼金师本身也是个需要干净条件的职业。

但是!公爵小姐还没有讲究到只喝烧开的水!这么一想,她喝进去了多少……

“啊——”陆希及时制止了众人的脑补,“这些东西有些基本可算无害的,有些则在进入我们的胃部之后被胃酸搞死了,所以实际上的伤害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大。另外我不得不说一句,在这里,喝酒的习惯对健康是起了一定保护作用的。”

贵族喝精酿的葡萄酒,而平民喝劣质的麦酒。但无论是哪种酒,其中的酒精都起到了一定的杀菌作用,比喝生水是好得多。

当然,没钱喝酒而只能喝生水的,那就自求多福了。就算避免了霍乱之类的瘟疫,日常拉个肚子什么的那都是惯例了。至于说有没有因为长期腹泻而衰弱致死的那谁知道呢,毕竟也没有人去做统计啊。

“所以,等正式开始挖煤,长云领内的所有人,都要喝烧开的水。”陆希郑重决定,“如果执行不力,我就要收生水税!”

不是开玩笑,光明大陆上这个乱收税,跟地球上的中世纪真是一模一样的。柴火税、结婚税这些都是约定俗成的了,之前听说还有什么“拉屎税”,这就离谱!

在长云领,这种杂税不多,主要是都穷,就算有这税也交不起,而冯特伯爵又看不上这些一半个铜币的玩艺儿,所以干脆都免了。

就是这样,陆希还打算明年再免掉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比如说结婚税什么的,但是假如大家不肯好好喝开水,那——伯爵小姐就要露出贵族的凶恶本质了!

今年她来青石城其实比较晚,而且她还要先花时间博得冯特伯爵的认可,以至于当她真正

得到权力可以大干的时候,天气已经这么冷了。

那么明年春天——陆希正要握拳,就听海因里希问道:“但是为什么这个玻璃珠能让我们看到肉眼看不到的东西”

啊,问题终于来了,陆希只好收起自己的雄心壮志,开始苦逼地讲课:“关于这个,我们首先要知道,人为什么能看见东西。”噫,也许应该不要提眼睛,只讲光的问题然而她对眼睛的结构比对显微镜的结构还要清楚一些,所以还是多讲讲自己懂的东西,这样可以显得更有知识,更权威一些……

一堂苦逼的光学课讲完,陆希昏头胀脑,学生们也两眼蚊香。

“先下课。”陆希看看已经快到吃饭的时间,“明天我们来做‘小孔成像’的实验。”

学渣如伦吉尔已经一溜烟地跑走了,剩下几个好学生还在冥思苦想,陆希就跟何塞先走出了实验室。

“灰羽去了一趟黑莓镇。”何塞忽然说,“那位妮娜小姐已经不在那里了,听她的父亲说,她被送去大教堂了。”

“大教堂”陆希皱了皱眉,“可信吗”

“应该是可信的。”何塞笑了笑,“因为她的父亲很想从她那里得到更多的好处,所以对于女儿抛下他不告而别十分气愤,还跑去黑莓镇的教堂闹过事,因为是那里的牧师把他的女儿推荐给了大教堂的。”

“那个牧师”陆希已经快忘记那家伙叫什么名字了,可是心里还是不怎么踏实,“那个家伙不是个好人。”对受伤之人见死不救,躲起来推卸责任,想把她当成女巫抓起来没成功,转头就把其他人以“女巫”之名送上火刑架——倒不是说陆希不恨那个想置她于死地的厨娘和商人,而是一个牧师如此不负责任,随便扣“女巫”帽子的作法,让人齿冷。

“现在天冷,边陲镇那边还要用人,灰羽不方便再打听下去。等明天春天,他一定能找到那位妮娜小姐的下落。”

陆希叹口气:“那就拜托他了。”

她这句话还没说完,就听见前面一阵乱糟糟,接着就见原本在房间里打扫卫生的琳飞奔而来,跑得气喘吁吁:“小姐,不好了,边陲镇来了消息,说守不住了,伯爵大人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去边陲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