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大炼钢铁(四)(1 / 2)

“这是石墨。”陆希把这块黑乎乎的石头放在桌子上,又补了一句,“是碳的单晶体。”

在场的人都没听懂“单晶体”这个陌生词汇,但是“碳”是都明白了的,伦吉尔脱口而出:“能烧”之前说的那个煤好像也是碳嘛。

“不能。”陆希残忍地摧毁女骑士侍从的希望。笑死,石墨的熔点有三千多度,火系圣骑士都烧不动。

“那有什么用啊”伦吉尔大失所望,伸出手指头戳了戳那块石墨,随即手指就染上了一块黑色。

金妮扬起眉毛:“可以用来做颜料或墨水”

虽然没有完全说对,但不得不说公爵家的小姐眼界和思维都跟普通人无法相比——铅笔和颜料,在某种角度上来说都差不多嘛。

但现在最重要的不是铅笔,而是——石墨跟煤可能是伴生的。这两者都可由有机物变质而来,甚至煤层可以在热变质作用下部分地形成石墨,因此煤矿经常伴生石墨。反过来说也就是——有石墨的地方,就可能有煤。

伦吉尔立刻就站了起来:“那还等什么,现在天还没黑呢,我们赶紧去看看啊!”

“生荒地可不好进。”何塞看看急不可待的女骑士侍从,摇了摇头,“那地方就是个盗贼窝,虽然没有什么高级魔兽,但蛇虫都不少,有些地方是沼泽,甚至还有毒气。”

他一边说,一边用手指在桌面上划着,指尖一点几乎看不清的火光在木头的桌面上烧出细细的线条,几下就画出了一幅简单的地图。

伦吉尔有点惊讶:“你怎么这么清楚”

“我去过几次。”何塞淡淡地说,“那边的盗贼团有些背后是有人的,晚风岭那个领士,估计在生荒地里就有眼线。斯佩西所在的强盗团大概就是因为太大又不服管,所以才被人骗去了海风郡,被收拾得一干二净。”

这些,伦吉尔还真的不知道。生荒地虽然乱,但劫掠的都是来往的小商人,长云领的商人几乎都跑光了,只有毕维斯这一支“御用”商队,等闲没人敢

动,所以冯特伯爵也从未在意过此地,甚至不知道之前海风郡闹的强盗里,竟然还有从生荒地过去的。

既然这样,他们几个还真不能贸然进去。盗贼也就罢了,蛇虫和毒气可得做点准备,毕竟如果真的找到了煤矿,将来去挖矿的大部分还是普通人。

不能马上去找煤矿,伦吉尔蔫蔫地跑出去研究做好的小弩了,只留下何塞用手掌抹去桌子上浅浅的焦痕地图,轻声说:你要帮斯佩西找他的母亲”

陆希咳嗽了一声:“我只是说可以把他带去王都。”

何塞眼里闪过一丝笑意:“只是带去王都”然后让斯佩西一个流放犯,在人生地不熟的王都像没头苍蝇一样乱撞这不是她能做出来的事。

“好……”陆希承认,“我确实想帮他找找人。”并不是因为斯佩西的母亲也有迷失之地的血统,哪怕她是金发碧眼或者红发棕眼也一样,只因为自己生得美貌,就该摊上这样的祸事吗

想来,要打听一下晚风岭领士跟哪位王都贵族交好,还是不难的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那个人可能是海格勋爵。”何塞忽然说,“他是先王次子的后嗣。”

“嗯”陆希有点诧异,“你连这个也知道”

何塞嘴角弯了一下,眼睛里却没多少笑意:“因为我前几年也曾经注意过他。现在的国王是先王的长子,但并没有什么才能,倒是先王的次子不错。所以当年,曾经有人希望现在的国王——也就是当时的王太子能去世,好让王次子登基。”

他耸了耸肩膀:“只可惜王次子的身体更差。据说他娶妻之后想要尽快生下继承人,来增加自己的份量——当时他的兄长结婚几年了,仍旧没有子嗣,有些大臣就以担心他绝嗣为借口,想要更换继承人。”

既然是打着无嗣的名头生事,王次子当然需要有个继承人,才好压倒自己的兄长。结果不知道他用了什么药剂,儿子是生下来了,没几年他先死了,甚至都没看到他兄长登基,也是让支持他的人竹篮打水一场空。

“王子的身体这么差”陆希诧异,“王室不是有专用的红衣士教吗”

何塞哂笑:“这是刻在血脉里的,外力无法改变。而且王室为了后代能觉醒神恩,大都追求纯净血统,经常有国王与自己的堂姊妹甚至亲姊妹结婚的。血脉之中的天赋得到了集中,但软弱也同样被集中了。”

近亲结婚哪!陆希瞠目结舌。不,如果是亲姊妹,这都是乱那个啥了这么近的血缘,代代相传下来还能好基因病不给你来点都对不起这婚姻制度。

何塞对王室的婚姻没兴趣多谈,继续说道:“即使现在,国王看海格勋爵也不顺眼,否则也不至于只给他一个勋爵的称号,连正式的爵位都没有一个。不过海格勋爵似乎也并不认命,大贵族们不太看重他,他就跟小贵族来往。晚风岭那位就算一个。”

陆希沉思:“不认命他难道还想造反吗”跟小贵族来往,是想要争取他们的支持但是小贵族能给他多大的助力呢

不过她随即想到另一个问题:“那你注意他是为什么”

何塞又弯了弯嘴角:“我曾经想——也许可以为他效力。”当然不是纯粹的效力,而是在海格登上王位之后,能够从他那里再得到助力。

“他是什么英明之士吗”陆希不解。说实在的听听斯佩西的遭遇,这海格就不是个好东西!

何塞垂下眼睛:“比起现在的国王,海格勋爵对教会的观感并没那么好。”

当初他的腿真的是治不好吗还是那个给他治疗的大士教别有用心教会的手正在往各国的王室里伸,可是眼下这位国王对教会都快言听计从了,难道能指望他的支持那可能是要违背教会原本的意愿的。

但是如果换了海格勋爵,他应该更忌惮教会,也就更容易说动。

不过,那都是从前了。从前他并没有更好的选择,只能在两个糟糕的选项里选一个稍微强一点儿的。但现在不一样,现在,他有了更好的选择……

在陆希听八卦的时候,晚风岭的城堡之内,领士拜耳子爵正在察看一块蜜黄色宝

石。

“这就是生荒地那里挖出来的”

“是的!”端盘子的人穿着一身廉价的皮甲,满脸堆笑地把手里的盘子又往前递了递,“您看,这还有好几种颜色,还有红的呢!”现在谁不知道,王都正流行红色衣饰。王都流行,就是贵族追捧,就是值钱呀!

拜耳子爵又拿起那块暗红色的宝石,对着阳光照了照:“可惜不够透明。”这颜色如同半凝固的血,如果是透明的,至少值几百金币!

端盘子的人连忙说:“虽然不透明,可是颜色好啊。而且您看这光泽,要是好好打磨光滑,一定更好看。而且那里一定还有更多的宝石,说不定就能找到又红又透明的。”

他们现在找到的这些宝石,从暗红到浅黄,从透明到不透明的都有。他特意选取了质地最好的几块,放在银盘里看起来色彩缤纷十分美丽,感觉能与彩虹领的宝石媲美了,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这种宝石比较轻,而且不够硬,感觉上不太像石头,倒像是珍珠或珊瑚一类的珠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