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我家有矿(一)(1 / 2)

到了第二天,陆希才知道为什么冯特伯爵会把仆人和厨娘都带上。

整支队伍共计四十人,除了冯特伯爵和陆希之外,约翰与丹尼尔全都来了,另外还带了八名初级骑士,剩下的就都是仆人和奴隶了。

骑士们骑着半鳞马,还有几匹普通马匹拖着一种类似雪橇样的窄长滑车,车上装载着食物和帐篷之类,然后厨娘和琳也沾了光,她们可以跟杂物一起,坐在滑车上,由马拖着走。至于可怜的海因里希嘛,他和奴隶一个待遇——自食其力,用两条腿走。

丹尼尔绝对是在借机整海因里希。陆希毫无同情心地想,然后上了自己的马。

是的,她也有马,是一匹温驯的小母马,并不高大,浅褐色的毛皮配了一双同样浅褐色的大眼睛,实在是很可爱。

并且,虽然马是普通马,但马具却是刻有神术阵的,能保证这匹小母马乖乖的不乱跑乱跳以至于把乘客摔下来,还配有一个保护罩,能够抵挡中高级骑士的全力一击。有这个配置,陆希可算是很安全了,不会骑马也没关系,只要她能在马鞍上坐住,别自己吓得掉下来就行。

这难不住陆希,这么矮这么乖的一匹小马,实在没啥可怕的。马鞍子也挺舒服,考虑到陆希第一次骑马,还装了厚厚的垫子,以免磨破大腿和屁屁。

她就坐在这匹小矮马上,走出边陲镇的城墙,穿过了外面的大片田地,一直走入了山林之中。

一进山林,陆希就开了眼。约翰走在队伍的最前头,浅绿色的光芒从他身上散发出来,凡被这绿光接触到的植物,除了参天大树实在不能动之外,横伸出来挡路的树枝纷纷垂下,横跨半空的藤蔓被拉断,连同在上面爬动的虫子一起滑落下来,堆在了地面上。

视野骤然开阔,陆希还没感叹呢,就发现脚下那茂盛的野草也伏倒在地,成了一层草毡,正好让后面马匹拖拉的“雪橇”滑过。

诶,这不就是滑草嘛。要不是已经在马背上坐好了,陆希都想坐到滑车上去试试了。难怪冯特伯爵敢带厨娘,约翰这简直就是个开路机啊

当然,开路机也是有限制的,约翰只能让植物们让开一条路,却不能移动土石,把起伏不平的山路变成大道,所以大家行进的速度依旧有限,再加上还有奴隶步行,真像出来郊游的了。

“那位伯爵大人,就到这么近的地方来历练”要是按这个速度算,走一天也没有多远的。

丹尼尔策马走在陆希旁边,大概还是怕她掉下来,闻言连忙解释:“那个时候,还没有边陲镇呢,这里都是山林,魔兽也比现在更多……”那位诺伊尔大人可是从青石城出发,距离自然远了。

陆希一想也确实是这么回事:“那个时候魔兽很多吗”老实说别看天天听见魔兽魔兽,其实她到现在为止一只都没有见过呢。

丹尼尔看见她的黑眼睛专注地望着自己,顿时莫名有些紧张:“很,很多。就,就像现在的魔兽潮一样。”他说完了,自己也觉得结巴得可笑,连忙定了定神,仔细解释,“那时候长云领的山林面积比现在还大,经常有魔兽离开山林去攻击人类……”

陆希听他描述了一下才知道,那会儿光明大陆是低级魔兽满街跑,中级魔兽随时见,高级魔兽不稀奇,顶级魔兽都不算。要不是人类奋起反击,搞不好光明大陆就成了魔兽大陆了。

不知道为什么,丹尼尔在讲述这段“草莱初辟”的历史的时候,陆希却忽然想到了海因里希说过的话——那个时候,魔鬼是跟人类一起抵抗魔兽的。

老实说,听丹尼尔这描述,魔兽当时的优势真的不小,如果再加上魔鬼——单凭人类,真的能取得胜利吗

当然在教会的宣传中,这主要是他们的功劳,是主降下神恩,而教会团结并领导民众,经过艰难的战斗,才取得了辉煌的胜利。没有教会,就没有光明大陆,没有现在的新生活!

虽然陆希并不怀疑人类的顽强坚韧,但出于对教会的不信任,教会越是吹,她就越有点怀疑,毕竟神职人员的能力似乎偏向祝福这一方面,比较缺乏直接的杀伤力,在与魔兽的战斗中能起到多大作用不太好说呢。那战斗前线就等于只有

骑士顶上,这——真能顶得住吗

打住!陆希在心里警告自己,现在还没证据呢,也不能直接就相信海因里希啊,虽然这个魔鬼看起来还挺诚实的样子,但别忘了,他可是最善于蛊惑人心,能把法比奥和伯爵夫人都玩得滴溜转的角色,要真是那么实诚,她现在大概还在黑莓镇的贫民区里采蘑菇呢,哪儿能当上伯爵小姐

暂时抛开这个念头,陆希专心听起丹尼尔讲述魔兽来,这一听才知道,原来那本魔兽图鉴里的一些顶级魔兽,现在都已经绝迹了。

“比如说黄金比蒙,比如说狮鹫,比如说奇美拉,比如说三头犬双头犬……”丹尼尔说起这些,逐渐忘记了刚才的窘迫,开始滔滔不绝。

别说,他讲起来还挺生动的,魔兽图鉴毕竟限于篇幅,有些魔兽的习性就没有介绍得那么清楚。而且作者也是古早的人了,对于长云领现在的情况自然不如丹尼尔说得清楚。

原来长云领从前是出现过多种顶级魔兽的,但现在存在的最危险的魔兽,大概就是地行龙与雷鸟。

地行龙的外形像稍微缩小些的霸王龙,但尾巴更长,身体也更灵活。且它们背上还有一对儿发育得不很完全的膜翅,虽然没法儿飞起来——要是能飞也不叫地行龙了——但却能让它们转向更加灵活,甚至还能增加奔跑的速度。

这东西那张大嘴咬合力极强,连高级骑士的斗气盾都经不住一咬,高级以下更不用说了,简直就是去送菜的。

教会曾经有位屠龙圣骑士,就是因为他独力斩杀过两头地行龙,所以得到了这个辉煌霸气的称号,载入史册。

不过地行龙虽然列入顶级魔兽,但其内部也是分三六九等的。普通的地行龙还不脱野兽的范畴,主要还是在身高力大、牙齿锋利这一方面发展,其威力只算高级魔兽,但在此基础上再次魔化的地行龙会拥有吞噬之力,这才是它们被称为顶级魔兽的原因。

“吞噬之力”陆希听得有点糊涂,霸王龙——啊不,地行龙长着一张大嘴,不就是用来吞噬的吗

“不是这种。”丹尼尔连连摇头,“有了吞噬

魔力的地行龙,是能将攻击它的力量吞噬掉,不但能减免伤害,还能将其部分转化为自身的能量。”

既减伤又回血陆希也是服气——这怎么打那位屠龙圣骑士,斩杀的两头地行龙里,就有这么一头拥有吞噬之力的,现在想来,着实是牛b啊!

丹尼尔有些忧心地抬头望了望前方郁郁葱葱看不到边的森林:“现在黑云山里还有地行龙,去年就出现过两头普通的。”当时还是冯特伯爵亲自出手,跟约翰一起斩杀了一头,赶走了一头。可是有普通的就可能会有再次魔化的,假如真的来这么一头,整个长云领都没有人能抵挡。

他没有把话说完,但陆希已经明白他的意思了,顿时也有些毛骨悚然:“会有顶级的出现吗”

“也许不会的……”丹尼尔恍然发觉自己吓到了伯爵小姐,连忙掩饰,“毕竟二度魔化的地行龙极其少见的。”

少见就是还有的意思。陆希不由得沉思起来:“这样想来,要对付这种地行龙,要么就是一击致命,要么就只能慢慢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