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七章 女告父(2 / 2)

妇人的大嗓门戛然而止,张了张嘴又悻悻然住了口。

淳于鹰急忙道:“草民的婆娘不懂礼,大人勿怪!”

然后接着道:“不是草民先前不报案,只是当时妹夫以草民全家的性命要挟,小人一介草民,胆小,只能一直忍气吞声。直到最近,草民夜夜做噩梦,梦见我可怜的妹妹鲜血淋淋地说她是被人害死的,央求草民为她报仇,草民才不得不冒着被妹夫迫害的危险报官。”

说完又加一句:“大人怕是不知,我那妹夫乃是正五品羽林郎将,有权有势的,草民不敢与之作对。”

独孤维唯点点头,转头向石秀道:“你呢?也是梦到了母亲托梦?”

“是!”石秀道:“母亲夜夜责民女不孝,令她含冤九泉不得超生。”

“以你舅父之言,是怀疑你的父亲跟你母亲的死脱不了干系。那么你呢?你也这样认为?这可是以女告父,罪名你可承担得起?”独孤维唯道。

大魏讲究孝道,子女状告父母,首先对于舆论上的谴责一般人都承受不住,何况律法规定子女状告父母先要受杖刑。

所以听了独孤维唯的话,围观众人立刻议论开来,有的说石秀大逆不道,也有的觉得母亲被人害死,若不能为母昭雪,不配为人子女。

石秀不管周围多少双不屑的眼神,多少根指点的手指,咬咬唇,脸上露出悲愤的情绪来,双眼中闪烁着仇恨的光芒。

她想起自母亲去世以来,她以石家嫡长女的身份却在石家所受的种种委屈,想起继母的打压,弟妹的欺凌,父亲的冷眼旁观,想起她年已十七却没人为她的婚事做主。

想到这些,她都恨不得和石家同归于尽,更别提人们的谴责和区区以女告父的罪名。

石秀眼中的愤恨不加遮掩,大声道:“为了替亡母伸冤,民女只能不孝了!”

独孤维唯点点头,问道:“你缘何认为你母亲乃是被人害死?除了托梦还有什么原因?要知道仅以死者托梦可不能作为状告别人的依据。”

“先母原本就是大夫,一项注意调养,身体康健,怎么可能说病故就病故?当年民女年龄虽小,可还记得母亲突然过世,父亲急匆匆动用了祖母的棺木装殓,连最后一面都不让民女见。”石秀将这些年心中一直有的疑虑道出。

“对呀!这的确不合常理,母亲再怎么匆匆过世,没有不让女儿见一面的道理?”观众中有位年轻人道。

“嗯,当年我也见过淳于女医,脸色红润,精神健旺,不像有隐疾的样子。”另一名年龄略大点穿着讲究的夫人道。

“母亲过世后,父亲很快娶了新妇,继母所生的妹妹于七个月后出生……”

“哦----”围观群众中脑子反应快的立刻解读出这句话所含的信息。

继母所生的妹妹于七个月后出生,那么就是石秀父亲与继母其实是婚前就有了夫妻之实,更有甚者,可能是石秀父亲为娶新妇而害死了发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