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他!”儍星星指着陶小志,“他唱的那首歌,简直就是天籁之音,让人的心湖泛起微微的涟漪,却有如此的难以忘怀”
除了陶小志不十分惊讶之外,其他人都目瞪口呆,几乎把眼珠和舌头掉了出来:这样一个嬉皮笑脸的白痴,会有一副好嗓子
陶小志不惊讶,不是因为太自信了,而是他知道,对于像儍星星这样的“天真”女孩,说出怎样的话来,都是可以理解的。
但出于礼貌,他还是拱手笑道:“过奖,过奖!”
儍星星笑道:“我一直忘了问你,那首歌叫什么了?”
“美丽的小星星!”
儍星星道:“那你就唱吧,今晚那么开心”
火星星哼道:“恐怕那‘天籁之音’,把方圆十里的所有动物的神经都给割断了,还有花草也为之而凋谢枯萎了”
小虎哥笑道:“我最喜欢这种歌了,能一尝其魅力,真是三生有幸”
老瞌龙也笑道:“那就来一首吧,听着这歌儿,很容易让我好睡眠”
“既然大家都让我唱了,”陶小志笑道,“我怎好意思拒绝你们的一番期待呢。不过,说句实话,我的歌声比天籁之音好听多了,特别养耳,简直就是‘惊天地,泣鬼神’的那一种,不听不知道,一听不知吓多少跳简直要人飘飘欲仙、欲罢不休的境地。。”
掌声,如流水般送出!
陶小志清了清喉咙,将所有有利于煽动情感的动作都夸张地预演了一下,然后那折磨神经的杀猪般的歌声冲口而出:“有一个美丽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做星星|他有双温柔的眼睛。”
和上一次唱歌有所不同的是,歌声开始还比较轻快,像小河一样“哗啦哗啦”的流,但渐渐的,这股声流好像遇到了很多的石头和高山,不断变向,越来越细,越来越慢,甚至在某些区域里还出现了断流!
这是嗓子问题还是感情问题?
这时,附和的拍子也不觉静了下来,儍星星也不跳舞了,他们几个只是静静地看着陶小志,好像生怕制造出任何的响声惊扰了他似的。
说实话,这般嗓子确实不怎么样,但那感情的“跌宕冲击”及“断流”都十分之震撼人。
这难道就是他的风格吗?
他已经脱离了这个世界,迷离的眼神、转型的声线及冰冷的表情都说明:他的心已经飞远了,至少不会在魔界里。
那么,他飞到哪里去了呢?
夜,石头村的小河旁拱桥之上月色之下,他曾与心爱的人一起高歌、游戏,以及上的缠绵,他完全占有了她,不只是心灵上的。
这些记忆,就算是最麻木的人,在这样的歌声里,也足够和它缠绵了好几晚。
思念是痛苦的,但人往往喜欢痛苦,这不叫犯贱,叫情调。
此时,他和记忆在跳舞。
歌,这是件神奇的东西。它不但能将你心底的感情释放,还能把那沉淀的记忆捞上来,晒一晒。它是一张温床,可以使你安然入睡;它是一把利剑,可以伤透你心;它是一部时光穿梭机,可以把你带到以前和未来;它是一张贺卡,可以送给别人祝福与欢乐;它可以是任何东西,只要你的感情可承载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