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夕阳正好,陆臻踢掉鞋子,放到一旁的遮阳伞下,诺兰也脱了鞋,赤脚踩在沙滩上,诺兰和陆臻的脚这辈子都没经历过什么阳光,大多数,他们都穿着军鞋在训练。
脚背上的皮肤又白又嫩,比脸上的皮肤要好得多,陆臻色迷迷地看着诺兰的脚趾头,带出三分流氓气息,诺兰看他一眼,“别招我!”
陆臻笑着勾着他的肩膀,“你这脚没晒过阳光吧,比女人还要娇气。”
“就你废话多。”诺兰任他搂着往前散步,陆臻小心翼翼地避开他受伤的肩膀,诺兰已经从陆臻送他红玫瑰的暴跳如雷中走出来,此刻心情很好。
阳光沙滩,一切都是美好的,陆臻心想,这就是他以前梦寐以求的生活吧。
悠闲,放松。
没有杀戮,也没有算计。
和心爱的人一起看日出日落,一定是人世间最美丽的事情。
沙滩上人很多,现在阳光很好,温暖,晒日光浴的人多,大家都很喜欢把自己晒成健康的古铜色,在沙滩上躺着,有人的冲浪。
有的是一个家庭,带着小孩子出来玩儿,其乐融融。
这时候沙滩上最美了。
遇到一帮裸晒的美女,陆臻吹了一声口哨,美女们落落大方和他打招呼,也不羞涩,陆臻靠过来,“你看右边第三个,身材真正点。”
诺兰,“……”
“我才你喜欢右边第一位,知性的,脸蛋可以,气质也可以,身材不怎么样。”陆臻很有兴致地和诺兰沟通他们两人的审美问题。
陆臻还真说中诺兰心中所想,他的确更喜欢知性一点的女性,不像陆臻看什么都看身材,脸蛋反而是次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