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臻则仰着头,崇拜地看着他。
那时候,他们都很单纯。
阳光千丝万缕而下,穿过梧桐叶子,十分漂亮。
如画一样。
他记得母亲只去过庄园一次,在他回来说,他喜欢上一名小男孩时,母亲去了庄园,当时,她母亲对他的教育很开明,但当时他在叔叔身边是当卧底的。
他母亲怕他结实不好的人,亲自去看一看。
这张照片,就是那时拍的吧。
他都不知道。
当年,她来的时候,他带陆臻走得远远的。
因为他用了假名,叔叔根本就不知道,他是妈咪的孩子,以为他是他兄弟的孩子,他妈咪是以政府的名义来和他商谈事情。
后来,陆臻在庄园无意中冲撞了母亲。
他并不在场,陆臻被叔叔带下去,关在小黑屋里,足足打了十个耳光,打得小陆臻视网膜出血,敷了三天的药,他眼睛里的淤血才散开。
陆臻把罪名都怪在母亲身上。
母亲却很喜欢他。
只是,那时候,陆臻是叔叔的养子。
他管教孩子,外人无权干涉。
诺兰恨不得,剁了他的手。
他一直遗憾,没有一张属于他们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