堰城的夏天总是有一阵绵绵雨季。
林清野高中时并不喜欢这个季节,只觉得空气中都透着一股许久没见天日的霉味儿,可实际上他也不怎么喜欢太阳,那时候他总和几个狐朋狗友玩儿到很晚才回家,一觉就睡到傍晚,太阳都要落山了。
可大概是再怎么深陷囹圄,对阳光的渴求都是本能。
就像是许知喃对于他的意义。
又一天傍晚,他被床头的手机铃声吵醒,睡眼惺忪地接起:“喂?”
某个高中同学在电话那头声音嘈杂,冲他喊:“出不出来玩?!”
林清野皱眉,不太耐烦:“不来。”
说完就直接挂了电话,丢到一边,继续补交。
没一会儿,电话再次响起,这回林清野直接关机。
直到再次醒来,他开机,里面已经躺了好几条未接来电和短信,林清野随便扫了眼,又关上了。
洗漱完后下楼,家里的佣人听到脚步抬起头,看到他的瞬间还愣了下,似乎是没想到他这会儿在家,顿了顿道:“小少爷,我还以为您没在家呢,我马上去给您把晚饭热一下。”
林清野淡声:“不用,我出去吃。”
他没在家多停留,关门的瞬间听到了傅雪茗和佣人说话的声音,林清野手指微顿,拿出手机给方才那人回了条信息:在哪?
那人回了一通语音过来,先是将他刚才直接关机的行为一通批|斗,而后才说了个网吧地址。
林清野打车过去,正好那群人打完游戏出来,关池和十四也在列,一群人一块儿去吃晚饭。
这一带是个商业区步行街,周六,学生很多。
他们挑了个烤肉店,坐窗边的位置。
中午时刚下了一场雷阵雨,地上还是湿漉漉的,空气中也是一股闷热又潮湿的气味。
很快,烤肉上桌,林清野没怎么吃肉,靠在窗边听他们闲聊。
后来不知道是谁忽然喊了声:“诶,那不是秦棠在追的那一中的女生吗。”
其他人纷纷看过去,便见到外面经过和朋友手挽着手的许知喃。
“怎么这星期六还穿着校服啊,也太学霸了吧。”
“你懂什么,他们一中好像有时候周六下午才放学,太惨了,一礼拜七天上六天的课。”
“你以为谁都跟你似的?人家这一看就是喜欢学习的乖乖女。”
一群人调侃了一通,林清野这时候起身。
“干嘛去啊?”其中一人问。
林清野扬了扬手里的烟,出去了。
许知喃正在烤肉店旁边的奶茶店,跟朋友一块儿,两人各自点了一杯。
林清野点了支烟,咬进齿间,深吸了口,两颊微陷,而后又缓缓吐出一口烟,被外面夏季傍晚的闷燥烘着。
“阿喃,你成绩这么好想过以后要考哪个大学吗?”她身边的朋友问。
许知喃回答:“我想考平川大学,不过不知道能不能考得上,去年的分数线好像挺高的。”
“你肯定可以的,你成绩这么好。”
林清野靠着墙,屈指弹了弹烟灰,也不知是在发呆还是什么。
他长相出众,周围有好几个经过的女生朝他投来打量目光,又颇为激动地跟自己身边的朋友分享,OO的。
也是在这时候,再次下起一场毫无预兆的大雨。
许知喃和朋友拿上奶茶,两人都没带伞,躲在奶茶店檐下手足无措。
她朋友说:“这楼上好像就有一家打印店,我们先去把之前老师说的资料打印出来吧,说不定一会儿雨就停了。”
“好啊,你带U盘了吗?”许知喃问。
“带了。”朋友拍了拍书包。
奶茶店旁边有个楼梯可以通到这儿的二楼,多是些打印店、眼镜店一类。
林清野并没有朝她们的方向看一眼,抽完那支烟,他将烟蒂丢进垃圾桶,环视周围一圈,看到对街有一家便利店。
他压了压帽檐,走进倾盆雨幕中,从便利店买了把伞,放到她们方才上去的那个楼梯口的扶手上。
林清野没再多待,掸了掸身上的雨水便回了烤肉店。
“队长,你不是抽烟去了么,怎么还淋雨了?”关池问。
“有事过去了一趟。”
他说的模糊,好在其他人也都习惯他这性格了,没有再问。
大家又吃了会儿,一场雨下来,外面天已经提前黑了,准备换摊儿继续玩。
众人一块儿走出烤肉店,踩着湿漉漉的地面,经过那家奶茶店,林清野侧头看去,那把伞依旧放在那儿,孤零零的,就连最外面的罩子都没有被打开。
林清野平静收回视线,跟大家一起往前走。
当时,许知喃高二,林清野高三。
也就是此刻的半年后,林清野的《刺槐》拿到了金曲奖。
金曲奖是一个非常有含金量的奖项,甚至于歌坛出道多年的前辈的目标便是这个金曲奖,此时忽然颁给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高中生手下的乐队,瞬间在歌坛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除了娱乐圈中朝他伸来的那些橄榄枝,另一处改变便是几所名校的保送邀请。
大多都是很厉害的音乐类院校,只有平川大学是综合类院校,但它的艺术类实力并不比专门院校差。
因为《刺槐》的作词编曲和主唱都是林清野,所以刺槐乐队里拿到保送邀请的只有他一人。
“队长,你打算去哪儿啊?”季烟问。
林清野靠在工作室的沙发上,懒洋洋的,停了几秒,淡声:“平大吧。”
“为什么去平大?感觉比那种纯音乐的学校难毕业。”
“离得近。”
季烟点点头:“那倒是,方便点。”
林清野没再说什么,又点了支烟,阖上眼,闭目养神去了。
只是这会儿在他脑海中却浮现出了半年前在烤肉店外碰到许知喃的场景。
小姑娘穿着一身一中的蓝白校服,扎了马尾,额角几缕碎发,但却一点不显得凌乱,反倒让人觉得莫名的青春朝气,外面下着雨看到她却仿佛是闻到了阳光的味道。
那天她便是跟朋友说她想起平川大学。
林清野睫毛轻颤了下,用力抽了口烟。
他其实并不确定自己到底是为什么会选择平川大学,只是下意识地做出了这个决定,而后才想起了那天听到许知喃也说了想要去平川大学。
不过一年后,便证实了他的选择做的没错。
许知喃的确是考上了平大,并且还通过他某些上不得台面的手段让两人产生了联系。
至此,林清野也不觉得自己是喜欢上了许知喃。
喜欢这个词离他的认知太过遥远。
但他对许知喃的感觉又的确不同,林清野将此看作是之前那个雪夜初遇所产生的执念。
两人这个关系持续了许久。
林清野很聪明,也的确是有一副足够吸引人的好皮囊,懂得怎样让人喜欢上他。
在这段关系中,看似是他在上,许知喃在下。
但却从来没人知道在不为人知的那些年里,他是怎样一次次在梦中见到她,又是怎样步步为营才能到这一步。
就像那个刺槐乐队最后一次在酒吧驻唱,许知喃来看他演出的夜晚。
演唱结束,两人在酒吧侧门外见面,却猝不及防下起一场暴雨。
又是这样的情况,让他恍然间想起了多年前的夏季雨天,他那把被遗落在楼扶手上没有被拆开过的伞。
许知喃问:“你有伞吗?”
林清野笑了声:“没。”
许知喃站在屋檐下,看着暴雨犯愁。
林清野弹了弹烟灰,侧头:“跑?”
“啊……?”
许知喃还在犹豫,林清野已经将外套脱下来套到她身上,直接拉着她的手冲进了雨幕中。
泥泞水坑里的雨点溅起来,打在小腿上,冰凉的。
当时的林清野并不知道,许知喃一直觉得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就像下雨天,她会打伞,而林清野则会拉着她在雨中狂奔。
但许知喃也同样不知道,其实从一开始,林清野就是那个愿意为她买伞的人。
也许是从一开始林清野接近她的契机就是错误的,这段关系注定不可能长久。
当着众人的面,林清野被泼了那一瓶子的水,被骂了混蛋。
他的确是个混蛋,他自己也清楚。
只不过他原以为自己也能依旧像混蛋那样轻松地将许知喃从自己的生活中摘除出去,已经拥有过、胜利过,看过她红着的眼眶,那点执念也终于可以消了。
却没想到等着他的却是日甚一日的烦躁和醋意。
直到某次许知喃平静地看着他,就连声线也波澜不惊。
她说:“因为,我发现你好像很喜欢我。”
他的秘密被抓住了。
他那颗真心也终于被直白的揭穿彻底剥开。
过去来自家庭的创伤使他永远不想主动去表示自己的喜欢,因为再也不想碰到一次像傅雪茗对他的忽视冷淡的感觉。
可眼前是许知喃。
他认了。
认栽了。
哪怕当时许知喃看上去已经完全放下,他对她而言也只不过是一个从前遇到的不值一提的人渣。
可他还是将好不容易塑起铜墙铁壁的自尊心放下,狠狠踩在脚底。
他甚至不敢触碰她,手撑在自己膝盖,弯下背,视线和她齐平。
他卑微恳求:“阿喃,让我再喜欢你一次吧。”
从此,他慢慢向许知喃剖开了那个真实的自己,也被她知晓了自己所有的自责和厌弃。
那个被傅雪茗打了一巴掌的林清野。
那个沉溺于哥哥死去那天的林清野。
那个被母亲视为仇敌的林清野。
他不再是从前许知喃以为的那个样子了――高高在上,受所有人追捧,自傲狂妄。
但他可以深陷泥潭无法自拔,也依旧可以光芒万丈让所有人都仰视。
他一头蓝发,在音乐节山呼海啸中自我介绍:“大家好,我是林清野。”
他举着奖杯,说:“你的生日礼物我赢回来了。”
他在她害怕时将她搂进怀里,重复地低声哄:“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