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章 八辟 律法(1 / 2)

从殷商开始的千年世家正文卷第374章八辟律法即便是最激进的法家,也只是说天子之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甚至制定律法也给了皇帝特权,可以赦免罪责。</p>

即便是王氏作为皇帝,大乾律法也做不到这种程度,王氏一族自然可以通过长久以来的教育,约束嫡系子嗣不去违法,但是剩下的人他们也强求不得。</p>

在经过了这些年发展之后,法家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现在增补修订《大乾律》就是,就是在堵上这个漏洞。</p>

对于‘八辟’,王信准备将其中一些东西补充进去。</p>

其中最先被加入《大乾律》的是议贵和议功。议功,即功勋卓著的人;议贵,即三公九卿和有大功的列侯爵位的人;</p>

能够有一品爵位,基本上都是为国开疆拓土,有大功劳的人。这种有大功者,于情于理都要给一些特权。</p>

同时,不管是三公九卿或者有高爵位的勋贵,一旦给予司法部门审判的权利,很有可能引发严重后果,这些人牵扯利益太多,很有可能会牵连出一大批人,甚至会成为政治斗争的工具。</p>

最典型的就是党争。党争发展起来,那就是党同伐异,不论对错,只看阵营。到时候朝廷大事根本推行不了。</p>

这种级别的官员怎么能交给司法部门审理?只能由皇帝决议,或者皇帝和几位重臣商议后决定。</p>

明确被取消的则是议宾,即前朝国君的后裔被尊为国宾的。</p>

邦周武王克商的时候,分封了三公两恪,分封殷商后裔为宋国,给予了公爵之位。</p>

大乾当年在一统天下的时候,同样对邦周天子后裔给予了爵位,甚至其他几个诸侯王后裔也有封赏。但是给这些人司法特权,王信脑子没抽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