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还剩下几个人还没签字。
这几个人算是几朝元老,早先晨曦公司刚组建的时候,谁都不看好的时候,他们就把钱投进来了。
作为代表的那位姓金,大家都叫他“金总”,除了是晨曦公司的股东外,他自己本身也有一家公司,不过做的没晨曦公司这么大,也没有刚才那些撤资的人公司大。
因为他心不够狠,每次做生意的时候,都讲究真材实料,那些人招标就喜欢从上到下贿、赂一遍,把做工程的钱用在贿、赂上,他不喜欢搞这些小动作,但因为他的东西货真价实,所以价格也不低,每次大的项目都不成功。
时间一长,他就只能捡一些小项目做,但因为成本高,所以每次赚的都很少。
他的笔已经提起来了,眼看着就要落在撤资合同上,最后还是放了下来,他看着卓晟,“我算是看着晨曦公司一路走过来的,我要和晨曦公司共存亡。”
说真的,卓晟平时真的很少和这位金总打交道,他不像是其他的股东,平时老是闹着提高分红比例,金总话很少,对于分红这种事,他都不怎么闹,分多少就是多少,顶多在公司的一些大事件上诉说一下自己的意见。
这还是头一次,卓晟认认真真的看了他一眼,只寥寥几句话,卓晟鼻子都酸了。
有了金总起这个头,剩下的这几位也放弃了签署这份撤资合同。
那些银行卡已经到账的人,都像是看傻子似的,看着这几个异类的。
真是见过傻的,没见过这么傻的。
如果说卓晟这边不同意、还要闹一点波折,也就算了,可那边偏偏都有一个冤大头了,还要闹这么一出“同生死,共存亡”的戏码,矫不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