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男人平日里嬉笑怒骂,可心底里百转千回、城府颇深。
“抓两个小侍卫说是杀人凶手并不是什么难事,总有些人冥顽不灵喜欢自找麻烦。”凤明邪的指尖在那银匕上轻扣,落出的脆音足以证明它,见血封喉。
“皇叔,明狰绝无谋害东宫的念头,大哥心胸宽广已是诸位皇子心佩之楷模,明狰向来脾性急躁,因陆以蘅口出狂言才一时不克在魏国公府失了态。”晋王袖中的指尖掐成了拳头,他额头细汗凛凛,看得出来五内俱焚,不知是因为凤明邪的话还是动作,都叫他有几分六神无主的惶恐。
凤明邪“哦”的点了点头,不置可否。
晋王舔着唇角还能感受到嗓子里的干哑,他目光不敢越矩,见凤明邪并无任何表态反而更忐忑:“这……这把匕首是母妃的遗物……”他的小心翼翼着实难见,哪怕面对九五至尊时也仅有为臣为子的恭敬。
“本王记得,这是丽妃从家中带来的陪妆,她在病榻上亲手交给你,而你带在身边十余年之久,未曾有一天离了身,可惜小贵人红颜薄命,你是个聪明人,聪明人,就该学学你的母妃。”
明狰咕咚咽了一下唾沫。
凤明邪终于站起了身,懒洋洋的轻呷喟叹,月色的长袍曳着五彩的织锦绣花,美不胜收。
明狰听到自己的头顶落下轻巧的话语。
如微风,如细雨,也如剑刃,如钉刺。
“本王不杀人,”凤明邪顿了顿,“但是,本王诛心。”男人突得笑了起来,可是明狰却觉得那笑意中充斥着邪谑和恶意。
“喀”的一下,凤明邪手中的匕首应声而断落在地上。
明狰一双眼布满了血丝,目眦欲裂,他年幼失去母亲,视为珍宝的唯一遗物却叫眼前的男人如此漫不经心、轻而易举的毁去了。
就好像徒然扼断在心头的明光裂痕让他失神片刻,明狰的后槽牙咬的嘎吱作响却只能硬生生的憋下所有的怒火和愤恨,他跪在地上,失魂落魄的将断裂的锋锐匕首捡起来。
凤明邪呢,就这么冷眼旁观着,末了旋身六幺跃进他怀中蜷缩着享受温存,男人的长指顺着黑猫长毛就好像一瞬间,凤明邪又回到了那个纵情散漫、慵懒温软的王孙贵胄。
直到脚步声都消失在耳畔,明狰才敢站起身颤手掸去袍上沾染的灰尘将脸上的泪痕摸了个干净,狠狠捏紧了手中的碎片,掌心被刺的血迹斑斑,脖颈上的疼痛提醒着刚才并非一场幻觉梦境——
凤明邪要置他于死地,几乎在一瞬间,甚至不畏不惧这皇城之中、天子脚下,要一个皇子的命也是易如反掌。
那个男人从来不曾示人的另一面,恶毒又乖张,就像是突然出了桃花匣子的妖魔,他不曾受到禁锢,不曾予以限制,生杀予夺都在转眼之间。
许是凤小王爷向来的纵情放肆、百无禁忌叫所有人都忘记了,这个男人深受先皇恩宠,至今依旧似得到陛下毫无猜忌的信任,在天子与文武百官之间毫无章法却如鱼得水,这个男人——才是大晏王朝真正的博弈者。
凤明邪的三言两语,一为陆以蘅,二为党群乱朝,三因东书院杀人案——每一件事都没有躲过凤小王爷的眼睛耳朵,他没有拆穿反视若无睹,因为他拿捏着所有人的把柄。
明狰的目光缓缓落在手中断裂的银匕,半晌才将碎片搁入怀中,整了衣衫缓缓踏出小巷,所有的痛哭流涕、卑躬屈膝都不曾存在一般。
阳光正盛,而祸事未结。
盛京城东宫遇刺自然不可小觑,几天下来抓起来的人都快把大理寺给塞满了,别管有没有罪,总之蛛丝马迹都不可放过。
杀手刺客抓到了吗,抓到了。
审出结果了吗,没有。
那些个重伤者无一不是咬舌自尽,别说审了,大理寺卿那是压根没摊上半分的热,急得是抓耳挠腮。
剩下的不过就是些捕风捉影者,再怎么严刑加身那也问不出屁大的事来,整个盛京城越是风声紧闭越是人心惶惶,老百姓们害怕,怕一个不小心说错半个字眼就给当成同党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