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牛盛明的行为不符合敲诈勒索罪中‘以威胁、要挟手段,强索公私财物’的客观要件。 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行为要件应当符合以下几个特征: 1、采用威胁、要挟手段; 2、威胁、要挟的内容足以引起被威胁、要挟的人内心恐慌、惧怕; 3、被胁迫者因之处分了财产,将财物交予威胁、要挟者。 《律师本色》第949章弄巧成拙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律师本色》文字更新,牢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