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杜庸发表的辩护意见比较客观,因为……不客观也不行,中院的法官不是傻子,一年审的案子比律师办的案子要多的多,所以这种案情一看便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 如果律师发表的意见没有事实及法律做依托,牵强附会,很容易让法官心里产生厌烦情绪,认为律师的意见不过尔尔。相反如果律师发表的意见比较中肯,说理比较充分 《律师本色》第849章第8周颖的愤怒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律师本色》文字更新,牢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