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认为,被告人对所盗手表价值的误认,也可以从被告人始终不能准确说出该表的牌号、型号等能体现价值巨大的特征,以及在盗得手表后没有马上逃走或者将手表及时处理掉,甚至未妥善放置等情形中得到验证。 被害人在向被告人追索手表的过程中,虽表示愿意用一千元换回手表,但仅称该表“对自己意义重大”,并未明确表 《律师本色》第833章大趴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律师本色》文字更新,牢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