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已经形成判决意见。针对控辩双方的意见,结合本案争议的焦点,根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本院评析如下: 被告人彭华楠利用其担任车间主任,保管仓库财物的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公诉人认定被告人彭华楠盗窃本单位财物的事实清楚,证据 《律师本色》第381章有那么邪乎吗?!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律师本色》文字更新,牢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