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有异议。”原告道。 “原告,你明确下,你所指的被告泄露你的隐私,就是被告与第三人在车上谈论的相关内容,是这样吗?”女法官问道。 “是的,我有行车记录仪录音录像记录为证。”原告道。 …… “现在进行最后陈述。原告进行陈诉。”女法官道。 “我认为,被告与他人的聊天曝光了 《律师本色》第201章一个惊人的消息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律师本色》文字更新,牢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