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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量大汉?
说实话,就大汉这一城之地,卖不出什么好价钱。
杨仲哪敢回答,只是连连磕头,磕出了血。
“这个狗东西,朕一番言行逼供,就交代了。”
刘恪站起身,将那第二个木匣里的东胡人头颅踢了一脚,骨碌骨碌的。
“他说了,老太师你已和东胡往来多年,愿意开城投降。”
“所谓知命而行,尽诸人事,朕之所为,乃逆天而行。”
刘恪替杨仲整理着因为连连拜伏而凌乱的衣衫:
“老太师做的没错,大汉亡了,开城投降,朕也能做个安乐侯富家翁,不至于血脉断绝,老太师当有保汉室之功啊!”
逻辑上没毛病,刘恪所处的架空世界没有司马懿对洛水起誓,亡国之君大多能混得不错,无力翻盘的情况下,献城投降争取更多利益保汉室,是最好的选择。
杨仲抬起头,还以为是反讽,深陷的眼窝中,两行清泪和额头上的鲜血,一同流着:
“臣有过,臣有过,臣有过!”
“太师何过之有,给东胡人当狗有什么不好?”
刘恪将装着宇文拜头颅的木匣交到杨仲手里:
“既然老太师早就与东胡来往,就继续吧,这是朕的诚意,交予东胡左贤王,朕愿意开城投降。”
刘恪一番话直接给杨仲干懵了。
你这皇帝当得跟战狼一样,刚上位就咔嚓了权臣,着手肃清朝纲,结果说要投降?
感情宇文拜的脑袋,是送给东胡人的礼物?
还真说得通,砍了最猛最能打的将军,东胡人就彻底没了忌惮,这诚意诚的不能再诚。
可这也不对啊,真要是拿宇文拜投诚,早就将东胡密探好吃好喝的供起来了,怎么只剩个脑袋?
喜怒无常,猜不透,猜不透啊!
刘恪由不得他多想,语重心长道:
“量大汉之物力,结东胡之欢心,朕的性命,就交由老太师了。”
“老臣”
杨仲只好拜道:“肝脑涂地,必不负陛下所托,此去便与东胡左贤王立下盟誓!”
“去吧,秘密出城,切莫让他人知晓,若是朝中文武知道朕要投降东胡,只怕投的比朕还快,一旦乱了套,可保不准会发生什么。”
“是。”
杨仲拱手,额上的血都来不及擦,这下他明白了。
皇帝就是胆子小,杀宇文拜投诚,不是争取肃清朝纲掌控朝政的时间,而是争取投降时间,就怕在投降之前出乱子。
毕竟狗急跳墙或是破罐子破摔的人,也不少。
万一有心人借着乱象劫持皇帝,更有甚者抢在大汉投降之前举起东胡义旗发动叛乱,献城投降可就白献啦!
说白了,看谁投降点得快,玩的就是一个生死时速,杨仲顿时感觉十万火急,身负重任。
刘恪亲自将杨仲送出殿外,忽然转头问向守在殿外的侍卫:
“你们是怕朕,还是怕东胡哪?”
侍卫们目不斜视,依然警惕着四周,同时恭敬答道:“怕陛下。”
“怕陛下?”
刘恪哂笑:“陛下又不是什么虎狼之辈,何来怕呢?”
他望着杨仲远去的背影,喃喃道:
“献城投降?盟誓?”
“东胡人,蛮夷也,一群喂不饱的狗东西,入我中原,哪怕汉化二十年,难道就会信守道德约束,讲究结盟立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