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还能整个玉米窝窝头,玉米炖排骨呢。
听朱高煦讲,朱棣会给凝云一个庄园当做嫁妆。
那不就等于是送给自己?
也就是说,自己是有土地种这些农作物的。
还有这杂家水稻,在明朝绝对是好东西。
李逍自己也是个种田的。
现在明朝一亩地年常量也就在500斤。
这还是稻谷的产量,碾成大米也就只剩下一半了。
而这个杂交水稻的亩产量是2000-3500斤。
是现在水稻产量的7倍!
在古代,什么最重要?
银两?
不是。
绝对是粮食最重要!
所有的战争都是因为土地,土地说到底就是为了种粮食。
朝代的更替,绝对是因为农民吃不饱饭。
但凡当初给朱元璋一口饱饭吃,他也绝不会撸着袖子去造反
因为粮食产量太低,遇到荒年,灾年的常有之事,高不要就要民变。
百姓们还要上税,活着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有口饭吃就谢天谢地。
一旦压迫到极限,百姓都吃不饱饭,那么这个王朝迟早是要崩塌的。
在未来,各行各业百花齐放。
大家都会寻找各种乐子享受生活。
其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袁隆平爷爷让大家吃得太饱了。
虽然李逍现在应该是不愁吃穿的那种,不过这杂交水稻和玉米种子好东西,还是要买下来。
否则下次刷到,也不知道是猴年马月了。
至于这QSG92式手枪,李逍还在犹豫之中。
这玩意,太超越时代了!
就算是抗日时期也没有这家伙啊。
放在明朝是个什么概念?
自己怕不是要无敌了?
“三万五千积分啊,有点小贵。”
“算了,还是买了吧,有备无患,这玩意可以不用,但要有。”
李逍犹豫了一番,最终还是清空了商城。
而且他的心里,还是渴望有这个东西的
男人么,喜欢武器。
东西进入了个人仓库,李逍就忍不住将枪从仓库中提取了出来。
光芒一闪,手上便多了一把漆黑手枪
散发着冰冷的气息,不属于这个时代的钢铁野兽!
李逍握在手心,爱不释手,很想现在就来一发。
不过考虑到声音也许会吓着别人,还是作罢。
“姐夫,干嘛呢——”
就在这时,朱高煦突然不告而来,直接推门而入,看到了李逍手中的黑色物件。
“姐夫,这是啥?你又发明了好东西?”
朱高煦几步就窜了过去,想要摸一摸。
“这可不行。”
李逍急忙把枪收了回来,插在了腰间,认真道:“这东西不是小孩子玩的。”
朱高煦有些不乐意了,道:“姐夫,我是小孩?”
“在我眼里没成婚,都算小孩儿。”
李逍随便胡扯了一句。
“”朱高煦有些无语。
不过他也没看清那是什么玩意,没那么大的好奇心,要是让他知道那是很厉害的火器,一定能烦死李逍。
他放弃了看手枪的想法,道:
“对了,姐夫,我是来报喜的!双喜临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