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刘正风就接到了胡天德的通知,战地医院转移,三连负责断后掩护。
战地医院的人们顿时忙碌起来,人们的叫喊声,骡马的嘶鸣声,在山谷里回荡。
一共有三百多伤员,其中有近一半不能行走,需要担架抬着走,还有不少乱七八糟的辎重,走的又是山道,行进的速度可想而知。
幸好现在日本人还没有追上来,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中午时分,撤离开始。
到了天黑之后,由于并没有得到飞鹰岭前线失守的消息,说明目前还是安全的,众人也累了,所以就停下来休息。
刘正风和吴二蛋奉命后置一公里担任警戒。
这里山势连绵,一个山峰连着一个山峰。
刘正风将警戒的位置选在山坳口的树林里,前面是两个山峰之间的连接处,地势平缓,有两三百米的距离,如果有人过来,在这里可以一览无余。
同时,这里也是绝佳的狙击地点,居高临下,视野开阔,并且也利于撤退,只要感觉不对,往后面的林子一钻,极易隐蔽或者逃跑。
天空中星光灿烂,月亮还没有出来,树林里一片幽暗。
“嗷。。。。”
一声狼嚎打破了寂静的树林。
吴二蛋脸上变色,眼里露出惧意。
“刘大哥,有狼。”
吴二蛋的声音有点颤抖,很显然是因为害怕。
刘正风安慰道;“狼没有什么可以害怕的,你不要忘记了,你手里有枪。”
“如果是一群狼呢?”吴二蛋继续问道。
刘正风沉默。
狼群是食物链顶端的食肉动物,具有出色的协同和战术配合能力,它们擅长包围对手,然后轮番上阵,消磨对手的体力和信念,最后给予致命一击。
尤其在夜间的时候,来自四面八方的幽幽眼神足以给人带来极大的压力,甚至有可能造成精神恍惚,从而引起误判。
如果自己手里有一支九五自动步枪,子弹充足,或许可以拼一拼。
但是自己现在只有三八大盖这种半自动步枪,并且是非弹夹装弹模式,逃到大树上才是最好的选择。
见刘正风没有说话,吴二蛋越来越恐惧不安。
“我叔叔就是在大山里遇到了狼群,再也没有回来,我们只找到了他满是鲜血的衣服,连骨头都找不到。”
刘正风道;“放心吧,我们遇见狼群的几率微乎其微,就算是遇见了,我们手里的家伙也不是烧火棍,跟他拼了就是,日本人比狼群还要可怕,你不一样跟他们拼命吗?。”
吴二蛋愣了一下,觉得他说的有道理,于是点了点头。
时间过的飞快,转眼间就到了三更天。
刘正风将眼睛闭了起来,但是他的耳朵是竖着的。
在黑夜之中,有时候耳朵比眼睛还要好用,还可以让眼睛缓解疲劳,这样做有一个风险;容易睡着。
刘正风久经沙场,当然不会犯下这种低级错误。
“砰砰砰。。。”
有枪声,虽然有点远,但是十分清晰。
刘正风心里一凛,慢慢睁开眼睛,把旁边的吴二蛋叫醒,原来吴二蛋见刘正风闭起眼睛,他也跟着闭起眼睛,没想到却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枪声离这里起码有数里地,但是却越来越近。
过了十多分钟枪声已经到了对面的山峰上。
又过了一会儿,刘正风已经可以看见有人影出现在两个山峰之间的交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