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七章/2022927
菠菜并非本土菜蔬,它是两千年前由波斯人栽培的菜蔬,当时叫波斯草。菠菜这名字,是后来演化而出的。
正史上菠菜第一次登场,是在贞观二十一年,尼泊尔的国王那拉提波将菠菜作为礼物,派使者前往长安,送给李世民。
显然,历史上波斯的菠菜可能更有名,但尼泊尔也是产菠菜的。
《唐会要》曾记载这样一番话:“尼波罗国献波棱菜,类红蓝,实如蒺藜。火熟之能益食味。即此也。”由此可见,在当时菠菜还有个别名,叫波棱菜。
往返于尼泊尔与大唐或波斯与大唐的商队,行路上都会带来自家乡的美食,别问他们是怎么保存的,这毕竟是有空间储物的西游记世界,为保鲜,香料药材及菜蔬都存在空间内,就怕沿路颠簸,使其营养流失。
被钟离珺找上的商队也挺懵,他们不是没见过拦路进货买香料的,可连带着问他们买菠菜,还真是头一回。
拜托!菠菜的根茎可是红色的,看这颜色你们敢吃吗?
这年头人对颜色鲜艳、从未尝过的果蔬都敬谢不敏,生怕吃了中毒。想想番茄,明代一开始传入中国时只作观赏之用,还是到了快二十世纪才被普遍食用。
对当时的百姓来说,鲜艳的菜蔬就像是色彩斑斓的毒蘑菇吧。
像李时珍一样继承神农尝百草遗风的人少之又少。
可钟离珺就不同了,他还是很热衷于挖掘新菜的,而且就算中毒又怎样?反正也不是什么灵蔬,还不是中毒就中毒了?
中毒了就逼出来!
修士的体质为他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钟离珺朴实地询问波斯人,菠菜怎么吃?
波斯人操着古怪的汉语表示:“加点盐,煮着吃。”
钟离珺立刻尝试了。
也不怪他急,唐代蔬菜种类还是挺少的,像叶子菜,最常见的是菘菜,也就是我们今天说的大白菜。但菘菜绝不是唐最时髦的蔬菜,这年头人都更喜欢吃葵菜,一种滑溜溜黏腻腻的绿叶菜。
甚至有不少诗人留下咏秋葵的诗。
钟离珺这人对吃的都很博爱,可吃多了他也觉得腻味,就想换换口味,像他这样的老饕,立志吃遍天下美食。
更何况,钟离珺也不是很喜欢秋葵的口感,有时他会觉得葵菜黏糊糊的。
头次尝菠菜,钟离珺眼前一亮,或许是没处理好,菠菜还带着股土腥味,然瑕不掩瑜,吃碗菠菜后,钟离珺充满了力量!
他脑海中划过菠菜的无数种吃饭。
最后,他向波斯商人购得种子,又往乌斯藏去了。
……
“阿嚏——”
一阵寒风吹过,高长松打了个喷嚏。
乌斯藏这昼夜温差十分之大,刚欢度完丰收的季节,小风就吹起来了。
高长松外出时见村人换上了冬衣,这年头可没什么羽绒服、棉袄,富裕人家会在布裘里充丝绵,轻薄又保暖,可这玩意儿哪怕高长松都不会穿,一是修道之人不怎么怕冷,二是这衣服太太太昂贵了。
丝绵沾了一个“绵”字,可根咱们常说的“棉花”不是一个棉,这是种用蚕丝制成的棉絮,工艺上比较接近现代的蚕丝被。
蚕丝被可不便宜,这还是在生产力发展的现代,放在一千五百年前,非达官贵人是用不起丝绵制衣御寒的。
稍微殷实点的人家首选的御寒之衣是皮裘,也就是皮草,这也分个三六九等,譬如狐、貂、貉、豹做得皮草稀有,多为贵人所穿,百姓则穿鹿裘、狗裘等。
说实在的,都穿上皮草了,这起码家里得有劳动力能抓狍子、鹿,才有皮裘穿,再穷一些的人家,就像是古诗中说的,盖纸被,穿纸衣。
不过这里的纸,并非我们理解的纸,要不然百姓早在严寒之中被冻死了。
纸衣既然能盛行,就证明它还是有一定抗寒保暖性的。
纸衣的原料是楮树皮纸,此纸十分耐磨,且隔热性完胜麻布,已经快把麻布纸衣给淘汰了。
高长松家贫时也穿过纸衣,他感觉:硬是真的硬,保温,马马虎虎吧,只能说聊胜于无。
无钱的村人除纸衣外还会左套一层、右套一层,他们的外套多是麻布所制,夹层里缝了破布头、麻绳、废纸等一切似乎能御寒的废品。
成品说御寒是不可能的,挡风还差不多。
去年高长松自己还在挣扎,自然没有闲心搞别的,但在第二个寒冬即将来临的今日,他也琢磨着能不能做出价格在皮裘之下的防寒品了。
哎,御寒衣物,最好的原材料不就是棉花吗?而且棉花也不是没有传进中国,早在未经南北朝时期,就有棉花了,可惜直到现在还只当观赏品,要他在全国大力推广,也得当上朱元璋,在全国强制推行种植才行啊。
考虑到下一任皇帝是李世民,他还是无视种田系统的争霸功能吧……
推广棉花是行不通的,他自己种棉花都欠奉,高长松从未在古格镇周围看见过!
但是,学习一下穿越者前辈们的经验,搞点毛衣还是有可能的。
高长松还是看过不少穿越的,只要穿越古代,就必然打铁制糖织毛衣,可能是这三项赚头比较大吧,哪怕是当时有技术,这还不是能进行技术革命吗?
毛衣这玩意,看似走进千家万户,实际上它进入中国的时间是比较晚的,否则在明清时期就用该有布袍配高领毛衣这种时髦的搭配了。
它是在二十世纪才被国人逐渐接受,并且推广开的。
但在西方,毛衣很早就登上了历史舞台。
两河文明遗址中就出土了上古毛线制品,在唐代时,整个地中海都应遍布毛衣的影子。
当然了,高长松想着织毛衣,可是有的放矢的,他认为乌斯藏具有搓毛线、织毛衣的先天优势。
其中原因还得细细道来。
首先是乌斯藏在历史中的原型是吐蕃,文成公主进藏的那个吐蕃。
在传统历史中,吐蕃一直是游牧民族,文成公主带来先进的技术与农业知识后,才变成半农耕半游牧民族的。
有农耕做后勤保障,又有游牧民族一贯的机动性,唐朝中期的吐蕃才空前强大起来。
西游记中,高老庄人明显过着农耕生活,这也从侧面展现出,吴承恩老先生笔下的乌斯藏不是单纯的游牧民族,实际上,根据高长松对本国的理解,这毫无疑问是个农耕与游牧兼具的国度,别的不说,围绕在古格附近的察雅、八宿、类乌齐、左贡、桑昂等地中,一半都是草原。
他们这的常见畜牧有牦牛、名马与羊、彘、驴等等,考虑到唐代人比较喜欢吃羊,羊又成为了当地的大种牲畜。
马就不用说了,那是国家机动力的根本,算战略物资。
乌斯藏的羊为了应对高原恶劣的气候,自发性养出了一身厚厚的毛皮,一般情况下,这些毛皮会被整张剃下来加工成羊裘卖给平民,如果嫌弃羊毛太脏,不愿意鞣制,那就会成为肥料。
高长松算了一下买纯天然羊毛的价钱,倒吸一口冷气,嚯,这简直是无本的买卖!
考虑到从无到有的过程,高长松决定从最简单的搓毛线开始,这一部分实践无法交给其他人来做,只能靠他自己摸索。
高长松听闻胡屠户来了,亲自出去见他。
胡屠户是镇上的屠夫,在封建社会屠户是贱业,可比起寻常老板姓,他们的钱包还是鼓鼓囊囊的。
他身兼数职,宰羊又杀猪,以前胡屠户都从农户家买黑猪,肉说紧实也紧实,就是一身骚味,他都不大愿意吃。
不知从何日起,长安来的郎君都要专门去高老庄吃东坡肉了,他一开始只将其当茶余饭后的谈资,听一嘴便罢了,可当他真看见高老庄产的猪——个头那么大、肉那么肥、还没有臊味,胡屠户甚至想,这别不是寻常猪,是猪妖吧?
不过,猪妖怎么会有如此多头?定然是此地出了个养猪能手,听说那十二郎家都不是养一头、两头猪,是养十几头、几十头。
胡屠户咋舌,他们哪来这么多粮食养猪的?
高长松:感谢猪饲料配方。
胡屠户看见高长松,那定然是恭恭敬敬的,高十二郎的名声他们都听说过,对他这样的屠户来说,高长松是上线,不跟他搞好关系,哪有猪可以卖?
这十二郎的来意也让他觉着奇怪,只听他问:“胡屠户,今日羊卖得可好?”
胡屠户摸不着头脑,还是答道:“较往日是好些,天寒日冷,吃点羊肉暖身子。”卖得都要比猪好了。
高长松说:“还是以往那样,直接从牧人那牵几只羊,等人要了直接剥皮?”
他胡乱点头。
“羊毛价格如何算?”
“羊毛?”胡屠户问,“要连皮吗?”
“有没有皮都不妨碍。”
胡屠户斟酌道:“那羊毛本就不值钱,十二郎若想要尽数拿去便可,你可别忙着推拒,倘若你不要我也是拿去扔了。”
这种羊毛太脏,又沾了血,板结成一块一块的,哪怕是树皮都比羊毛更保暖,贫寒人家的小儿都不愿意拿,毕竟拿回家后还要多次清洗,他们又没掌握鞣制的技法。
这天喝水太冷,若想把羊毛洗干净,手指都要冻成通红的萝卜块了,反而得不偿失。
高长松也没白占便宜,他估摸价格,给胡屠户打折,他今日挑的猪个头最大,价格还便宜,等他牵着“哼哼”叫的肥猪从猪圈出来时,笑得合不拢嘴。
目前看猪圈的活落在了白兔精的手上,既然是劳动改造,那活必定是又累又脏,别人不愿意干的,至于为什么不给黄鼠狼精他们,那还不是怕他们监守自盗,把猪给生吞活剥了?
对劳改的妖怪,高长松如同秋风扫落叶般无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