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整个码头已经乱成一团,到处都是看热闹的人群,把他们斗殴的地方围得水泄不通。但是大家已经顾不上更多了。俗话说的好,“出门不惹事,逢人不怕事‘。因为觉得自己在理,三个人天不怕地不怕地和大个子一伙人干了起来。但是寡不敌众,他们分别被大个子一伙拥着向外走去。来到外面的街上一些人想把他们就地打倒,为瘦子报仇,但被大个子制止了。此刻他只想证明自己是正确的,因而非得去警察值班室不可。大个子来回维持着必要的秩序,以免在到达目的地以前老天等人被揍成半身不遂,若是那样就理亏了。
警察值班室设在江堤上,是一所孤零的木板房子,门前亮着一盏红灯。虽然他们早就看见了那红灯射出的红光,但要走到还需要一段路程。这段路黑漆漆的,空气中飘荡着江水以及煤烟混合而成的特别的气味。一伙人在用老天他们不甚明白的当地话辱骂他们,并簇拥着他们向前走。那些人越来越陌生,他们的心里就越发慌乱。相比之下,大个子由于和他们打了一两个小时的交道,因而较为亲切。在莫名的恐怖中他们努力寻找着大个子的身影和他的声音。实际上大个子也的确在保护他们。但由于他们被分作三处,大个子需要来回照应,因此显得有些忙不过来。他扯着嗓子大声喊叫,训斥和责骂着他的同伙,那声音虽粗俗刺耳,但还是给了他们不少安全之感。黑暗中,双头和篓子三人的身上分别挨了不少拳,那是大个子照顾不周的结果。当然也多亏了大个子的照顾,否则将会更惨。可见大个子是这伙人的头目,男人们一般都听他的,女人则管不了这许多,她们纷纷扑上来袭击双头和篓子。好在她们是女人,力气有限,他们挨着的很少有实实在在的拳头,一般来说不过是扭一把掐一把,虽不至于致命但疼痛难忍。这帮女人想必是大个子和瘦子们的女人,或者是被大个子的女人(小卖部的营业员)和瘦子的女人(黄头发的华子)扇动起来的。她们同仇敌汽,发誓把与她们的男人作对的几个外地人置于死地。从候船室到警察值班室的这段路并不很长,大约有两百来米,但由于大个子一伙的内部存在着明显的意见分歧,以及参与者众多,队伍庞大行动不便,因此路上花了很多时间。
好不容易到达了警察值班室,由于木屋窄小,只有当事人才被允许进入。老天他们三人都进去了,大个子一伙只进去了一个大个子。本来瘦子也是有资格进去的,但他疼得实在熬不住,被人架走看急诊了。加上值班警察,木屋里一共是五个人。老天们一进来就觉得彻底安全了,他们与对手的力量对比是三比一,警察暂时中立。
而在木屋之外,层层叠叠的群众包围了值班室,矮小的木屋几乎看不见了,至少那刺目的红光已照射不到那么远。包围木屋的群众是大个子的同伙、女人、亲戚、熟人和老乡,可以说没有一个是超然事外的纯粹的观众。他们包围了木屋,从门窗以及木板的缝隙中观察里面的一举一动。值班室里低悬着一盏一百瓦的白炽灯,照得室内通亮。由于木板将群众隔绝在外面,因此在视觉上老天们占有绝对优势(三比一),他们的自信多半来自这里。然而木板并不隔音,从声音判断外面的街上至少也有一百来人。他们并没有特意大呼小叫,反倒压低了嗓音,那压抑不住的嗡嗡的低语声更具威胁性。大个子的自信来自于此,他相信只要自己点个头,外面的那伙人甚至能把木屋掀翻。他掩饰不住一脸的得意之色,并显然有了某种以势压人的意思。
警察很年轻,二十岁左右,大个子一口一个“小侯,小侯”的把他叫得不耐烦起来。他皱着眉头问:“你把他们带来干嘛啊”大个子就说有一个家伙带了三只包,三只包中的一个包里面有东西……小侯问:“是他们吗”大个子说:“不是的。”
小侯说:“‘不是他们你把他们带来干嘛啊”大个子说:“他们是一伙的。”小侯问:“那东西呢”大个子说:“在包里。”小侯问:“那包呢”大个子说:“被拎包的人带走了。”小侯听后很不高兴,说:“你耍我还是怎么的既没人也没赃,你跑到这里来闹什么闹”大个子说:“小侯小侯,你这就不够意思了,我们哥们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了……”小侯说:“谁跟你是哥们你少来这一套!”
老天察言观色良久,这时他主动掏出教师证递到小侯手上,说:“你看,我是大学老师,这位(指双头)是律师,这位(指篓子)是记者,我们都是知识分子,怎么会去干那些违法的事呢今天我们过江来送一个朋友,没想到碰上了这伙人,恕我直言,他们是什么身份”
小侯略微端详了老天一番,强烈的灯光下后者越发显得文弱白净。再看他的两个同伴,也都衣冠楚楚、文质彬彬的,此刻正安静地坐在屋里仅有的两把椅子上默默地吸烟。而这一位,把小侯称作哥们的,将汗衫袖子一直撸到肩膀以上,堆积在粗短的脖子两旁。他的手臂十分发达,二头肌在皮肤下面跑来跑去,像一只胖大的老鼠。三角肌,也就是肩头处文了几个麻点,由于工艺拙劣根本看不出是什么图案或文字。大个子的那张脸更是让人望而生畏,毛孔粗大,使劲地往外冒着油……由于候船室里灯光昏暗刚才老天他们并没有看清大个子的模样,现在想来不禁有些后怕。
即便是警察小侯也不屑于与这样的人为伍,特别是在老天这伙儒雅的书生面前。他把教师证交还给老天,并没有向双头索要律师证向篓子要记者证。如果他非要不可的话他们也拿不出来,不是因为没带在身边,而是他们根本就没有二证。老天谎报双头和篓子二人的职业是为了加强他们的整体实力——对于记者和律师即使是警察也不敢随便乱来的。况且,老天自信自己能取得小侯的充分信任。他的教师证是真的,他是一名大学老师这也没有假,尤其是他那张循循善诱的脸,上架一副黑框眼镜,鼻子下面两片薄而红的嘴唇,不是老师又能是什么出于对老天的信任,想必小侯对双头和篓子二人的身份也不会多加怀疑。当然小侯自有他的理由,他不愿纠缠于身份问题是因为老天问大个子是“什么身份”而他不便回答。他既不回答大个子是什么身份,也不问双头和篓子的身份是否属实,于是便两相抵消了。
大个子是服刑假释人员,在联防队帮忙,这本不干小侯的事,也不是由他决定的。
然而小侯是年轻人,要面子,觉得这一情况在三位知识分子面前不便透露。如果承认大个子是联防队的,就有大个子与他同事的感觉,与这样的人同事,小侯觉得脸上无光。如果说明大个子是服刑假释人员,老天们一定会因为大个子的所做所为而要求制裁对方,但这样也不合适。况且在座的有一位律师,由假释人员担任联防队员是否合法小侯也不得而知。他不想惹什么麻烦,于是他对大个子说:“想立功也不能乱来呀!”含蓄地对大个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同时也暗示了他的身份。小侯主意已定,十分客气地对老天他们说:“这是一个误会,请多多原谅。我们的工作没有做到家,还请三位多多包涵。如果没什么的话,三位现在就可以走了……”
大个子一听急眼了,他冲到门边,用肥厚的身躯将门封住。好不容易他才将老天他们抓获的,怎么能这样轻易地就让小侯给放跑呢对方也太不给他面子了。大个子气呼呼的,起伏的胸脯就像是一只风箱,他瞪着小侯发狠说:“我看谁敢走!”本来,老天他们并不十分愿意出去,由于大个子的同伙将木屋围住,此时出去是很危险的,但他们也没有借口继续留在这里。因此大个子不让他们离开其实正中他们的下怀,但是他们只是交换了一个眼神。。
但此种情绪又不可表露出来,万一给大个子看出破绽那就不妙了,没准他会把警察小侯不予解决的问题交给他的那些同伙……基于上述考虑,老天他们决定作出还有要紧事办、不可耽误在此地的模样。老天不时地看手表,说他今天晚上还得备课。而篓子要赶一篇新闻稿,马律师明天开庭,也有大量的案头工作要做。他们没有时间耽搁在这种无聊的事情上面,实在是不能奉陪到底。老天大讲特讲:在现代社会里时间就是一切,它既是效益也是金钱,当然还是生命。他觉得赔礼道歉的什么倒不必了,关键是时间月是大个子一伙所赔不起的。当然啦,他们就不计较这些了,关键在于大个子应该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无故耽误别人的时间无异于浪费他人的生命,浪费他人的生命就等于杀人……老天侃侃而谈,不知不觉间竟把警察值班室变成了大学课堂。听上去他是要争取快点离开,实际上却在拖延时间。大个子像中了催眠术一般,不再言语,只是盯着老天发愣。当然,他那魁梧的身躯并没有离开门边,当老天开始演讲的时候大个子站在哪里后来他就一直站在哪里,始终没有挪动过。
大个子这边像个门神一样地被安顿下来,那边,警察小侯却气不打一处来。当然,他绝不是对老天夸夸其谈反感,相反,他觉得老天说得太有道理了。此刻他比刚才(老天发表演讲之前)更加敬佩老天他们这样的知识分子,要不是为了多听一会儿(机会难得)他早就对大个子不客气了。小侯的愤懑完全是针对大个子的,后者竟然敢蔑视他的权威。小侯明明已经让老天他们走人了,这小子竟然敢挡在门口不让人家通过。说心里话,小侯也不想让老天他们走,他多想留他们在此多聊一会儿天。然而小侯毕竟是一个明白人,知道不能以这样的方式留人。现在他能为老天他们做的只是扫除其前进道路上的障碍,把大个子弄到二边去,将门前空出来。他必须这样做,一来为自己的职责和荣誉,二来,为日后结交工智这样的文人打下基础。想到这里,小侯过来拉大个子,一面拉口中一面威胁道:“我看你是昏了头,也不看看是什么地方!”单凭体力小侯绝不是大个子的对手,因此他必须提醒大个子注意他们各自的身份以及与他对抗的后果。大个子被小侯抓住领口(实际上并没有领子,大个子抓住的是对方汗衫的前襟),一把拉离了门边。本来大个子是不会轻易动摇的,但他担心汗衫被拉坏了,因此他攥住小侯的手腕,不让他用力。大个子一面挣扎一面对小侯说:“你放不放手放还是不放”小侯说:“我就不放,我看你翻了天不成!”两人从门边一直扭打到桌前,又从桌前扭打到一边的折叠床上。大个子基本上在招架,并非没有还手之力,而是心存顾忌。
老天的心里怪过意不去的,小侯之所以与大个子打成一团,完全是为了他们。这时虽然门前已经空出来了,老天们反而拿不定主意:走还是不走怕门外大个子的同伙袭击是其一。其二,此时离开是否太不仗义了—一小侯与大个子胜败未分,结果很难预料。好在此事也没有机会多想,那门虽然空出来了,并且也被从里面打开,可大个子的同伙却从外面堵住了老天他们的出路。他们不让老天们出去,甚至自己也跨过门槛涌进小木屋里来看热闹。他们全都是大个子一伙的,但没一个敢帮大个子打架,他们都知道小侯,而且知道他是警察,打不得的,哪怕是趁乱来上半拳一脚。能做的只是挤在这里看热闹,他们甚至也忘了大个子与小侯打架的起因。他们压根儿就忘记了老天他们,堵在门口不让前者出去也不是有意的。老天们突然从主角变成观众还真有点不习惯,夹在群众里观看这场莫名其妙的斗殴感觉很诧异。如果说这场架是由他们引起的那就更令人难以理解了。他们为何要跑到江北来深更半夜的不回家在这里看一个警察和一个流氓撕打这样的事情简直奇怪透了,真值得好好想一想。更令人不解的是这架他们也可以不看,完全可以趁乱走人—一这时已无人有兴致阻挡他们。可那警察与流氓的搏斗就像有无穷的魔力,将老天他们深深吸引住了,使他们看得如痴如醉,既忘记了危险,也顾不得回家了。他们和在场的其他观战者一道来回移动——为的是给大个子和小侯挪地方。七八个平米的小屋里,那么多的人,同时后撤,同时向前,同时向左向右确实不易,他们还得留出足够的地方供大个子和小侯施展,不碰着他俩也不能被他俩误伤。这一集体行动需要高度的敏捷,配合的默契就变得尤其重要。一时间老天们大有融人其间之感,脑袋里晕乎乎的就像喝醉了酒,舍不得出去和离开了。
由于几十个人同时在小屋里抽烟,烟雾弥漫,在一百瓦灯泡的照射下犹如动人的面纱或帷幕。那灯因为悬得低,在搏斗中被小侯的头碰了一下之后便开始晃荡起来,弄得大个子和小侯一会儿在明处一会儿在暗处,犹如身处灯光变幻不定的舞台。
同时,老天们看见自己和群众巨大的影子在墙壁上滚来滚去,就有了置身原始洞穴的感觉——一那晃来晃去的灯泡如同摇曳不定的黄火。这一切都是由于小侯的头碰了一下电灯造成的。而碰电灯的时候小侯的头上戴着大檐帽,一碰之下帽檐儿就从前面到了后面,这实在有损于他的职业(警察)形象。况且小侯的制服也被大个子拉皱了,领口歪斜,露出了里面的花衬衫。由于衣冠不整,小侯看上去威风大减,他对大个子的震慑作用正在一点一点地丧失。大个子这号人,一贯以貌取人,尤其是对警察特别敏感,当然主要是对他们的那身衣服特别敏感。这次大个子有机会向警察制服发起攻击,心中不禁又喜又怕。现在小侯歪戴着帽子,衣服上的扣子也被扯掉了两个,他脸红脖子粗地喘着大气,用当地方言与大个子相骂不休。大个子心想:你他妈的靠的还不是那身皮,要是没有这身皮你他妈的还不见得是老子的对手呢!这是大实话,小侯的心里也很明白,所以在与大个子的撕打中他一有机会就去整理衣服,而大个子却坚持不给他以这样的机会。大个子始终对小侯手下留情,他进攻的主要对象是小侯的那身衣服,而非小侯本人。当然啦,一旦小侯衣不遮体,接下来的打击目标就是他的身体了。当然大个子也可以隔着衣服打击小侯,但他这类人在某些方面有心理障碍……渐渐的,老天看出了一点门道:这场架之所以打得旷日持久主要在于交手双方并不平等。大个子缩手缩脚,心有余悸,如果将衣服除去那小侯肯定是要吃亏的。
然而这样一来大个子就完了—一伤害警察那还了得人家无论如何也会把他收拾了,同时也可顺便代老天们发泄一下私愤,但这必须以小侯受伤作为代价,老天心里怪不忍的。他感到很矛盾,拿不定主意该采取怎样的立场,是从中劝架还是扇风点火
最后他决定劝架,这样对双方都有好处,可以争取到两方面对他们的同情。特别是大个子的同伙会因此对他们产生好感的,无论怎样一一老天想得很远——一群众这关还是要过的。他估计此刻已过了零点,虽然有部分老弱群众散去(回家睡觉去了),然而留下来的却是无所事事的精壮之辈,他们巴不得找点什么事情来做,以便发泄剩余的精力。况且零点一过,过江的轮渡变成两小时一班,老天他们即便能从警察值班室走出去,并通过群众的包围,也不能及时过江。他们将留在江边码头上等待那遥遥无期的渡船,陌生的异地、无边的黑暗……什么意外不可能发生呢基于上述种种考虑老天觉得还是应该采取以和为贵、息事宁人的态度,他提醒大个子说:
“他是警察,你可不能乱来呵!”这么说的时候小侯的帽子已经飞走了,制服完全敞开。现在小侯的头上只有一道常戴帽子留下的印痕,而没有帽子。大个子继续深入,拽住小侯的头发,他们在那张狭窄的折叠床上翻来滚去。小侯大叫:“黑皮黑皮,你把我的头发拽掉了!”黑皮,也就是大个子一惊,他将手一松,一把两寸来长的黑发就在他们肉搏产生的风中飘扬开去。受伤害的再不是小侯的制服,而是他身体的一部分,问题变得严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