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成败在此一举(1 / 2)

<divid="cener_ip">获取如许的结果,白史木震悚之余,以“家丑不行传扬,不想把动静闹得太大”为由,只派了何承安前往楚茨殿,请夏七小姐过来问话。

先前查抄人的时候,工作断然传开了,现在又如何能捂得住?

也不知谁传扬出去的,东宫抓到了换药的王小顺,以及王小顺已经供认了夏七小姐的消息,在短短的盏茶功夫里,就以迅雷不足掩耳的速率传扬了出去。

……

何承安领了人赶到楚茨殿的时候,已是四更时候了。

沈灵并未熟睡。从泽秋院回归以后,她就连续待在马厩里。悄然的漆黑中,厚厚的干草散发着一种谷物的幽香味儿,久不运动长了一层肉膘的大鸟乖顺地卧在她的身边,偌大的个头,却像一只小宠物,连续拿毛糙的舌头来回地舔她的手心。舔得痒痒的,就像是安慰,极是舒适。

“大鸟,你是马儿,或是狗儿啊?真是!”

她低低的笑着,密切的敲大鸟的脑壳。

不远入,燕六悄然站立,脸上看不出情绪。

晴岚也垂手立在马厩的木栅栏外头,一动不动。

她是来报告沈灵消息的,见她不开航,又督促了一句。

“七小姐,何公公在等您。”

“晓得了。”抬了抬眼皮,沈灵冲她点了点头,表情隐在了马厩幽暗的光线下。

说罢,她垂怜地摸了摸大鸟的马脸,大鸟就像感觉到什么似的,温柔地拿脸蹭她,似是在回应。

她笑了,“呵,你真是……什么都懂,让人不爱你都不可。”

偶然候,她其实很难设想,像大鸟这种上过无数的战场,见惯了血流漂杵和生离死马,交战时可以那样的彪悍勇猛,可恬静的时候,它却能如许温驯,比宠物还要宠物。

她很稀饭和大鸟说话,就像和白甘儿说话那般,感觉很不一样。

“大鸟,我去了,明儿再来陪你。”

抱了抱大鸟的脖子,她慢腾腾站了起来,神采淡然地走出了马厩,迈着轻松的步子,进入了楚茨殿的正殿。

绕过一个描了花鸟鱼的福贵屏风,只见一双双的眼睛,烙铁普通盯在她身上。

楚茨殿的上崎岖下都晓得太孙妃的孩儿胎死腹中,皇太孙盛怒不已,这才让何公公过来传七小姐问话。

人人都猜,密谋太孙妃,这一回七小姐恐怕是凶多吉少了。

少许平昔巴巴奉迎她的宫女嬷嬷们都垂着头,目光艰涩,再也不复昔日的热络,在她举头阔步走来时,疾速地散开在了双方,没有人多问一句。惟有梅子瘪着嘴过来,目光通红,忧虑的看着她。

“七小姐,没事的,不关你事,必然是没事的啊……”

沈灵挽了挽唇,看向殿里的一众人,以为可笑之极。

“何公公,稍等少焉,容我换一身衣裳。”

何承安是一个懂事的人,能混到东宫大太监的位置,平凡的情面世故,比殿中那些榆木脑壳强多了。加之他是白史木的近侍,打听白史木的为人,彻夜这一番动静下来,他怎会不知,哪怕证据确凿,皇太孙骨子里不或是向着这位七小姐的?

把拂尘挽在臂弯里,他微微躬身,笑得嘴都咧到了耳朵。

“七小姐请便,奴才等着即是。”

没有再多说一句话,沈灵点点头,径直入了内室。

斜斜地看了一眼打扮台那一壁铜镜里的佳,她微微一笑。

“晴岚,为我摒挡一下,免得一身的马檀味儿,那就不妙了。”

晴岚与梅子的性质恰好相反,梅子乍乍呼呼,嘴巴太大,她却凡事冷静,缄舌闭口,因此沈灵什么事都不太隐讳她。

瞥她一眼,晴岚低低应了一声“是”,便开始替她筛选衣服。

内室里只点了一盏烛火,光线幽暗寂寥,两单方面连续恬静着,许久都没有人说话,面色也不大看得清楚。

晴岚做事很敏捷,很快为她换上了一身新做的衣裳,穿上身,还描了眉,画了唇,一个淡淡的妆容,不浓艳,不艳俗,恰到作用的衬出了她如果玉的肌肤,精美的相貌。

眼珠惊艳的一亮,晴岚忍不住赞美自己的宏构。

“七小姐,你真是一日比一日悦目了。”

沈灵微微眯着眼,一眨不眨地看着铜镜,想到自己曾经热切地企望着能如许美的发现在白风信的眼前,可他却没有设施瞥见,偏生她却要打扮给他人看,不由心潮翻腾,一个忍不住,就趴在妆台上吐逆起来。

“七小姐,你怎的了?”晴岚拍着她的后背。

“呕……呕……”

沈灵胃里酸水直冒,吐逆痛苦了少焉,大致晓得是犯了孕吐,不以为意地冲晴岚摆摆手,接过她手上的温水漱了漱口,等那一阵晕眩般的吐逆感平息下来,才慢悠悠的把头上饰品一个个扯了下来,放在了妆台上。

见她云云,晴岚疑惑了,“七小姐,不稀饭?我再换旁的。”

“无谓了。”略略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裳,沈灵轻轻一笑,一字字说得极为轻缓,却又森寒无比,“女为悦己者容,悦己者都没了,打扮得再美又有何作用?再说,我去源林堂不是去比美的,而是去受审的。”

晴岚看着她漆黑的侧面,抚了抚妆台上的漂亮珠花,小声地道“奴仆以为,恰是由于云云,七小姐更得打扮得悦目少许。人美,则气壮。”

人美,则气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