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互联网在美国刚刚诞生,只是给学校或者研究机构使用的高端玩意,为的是让各个研究机构,能够远程操控仅有的几台超级计算机,那时只有研究机构的工作人员才能使用,普通平头百姓没有机会享受到这个福利。研究机构的计算机和超级计算机,构成了互联网的雏形,是网络中的最初的两个节点
不过研究机构也不想自己研究出来的一个东西,只有少数人才能用到,开始思考这种互联网系统的民用价值,就比如他们做的图书检索系统,就很适合开放给外界,想要知道某一本书放在哪个地方,直接在计算机里面输入书籍信息,搜索一下就行了,不用挨个图书馆地找。
于是后来在八十年代末,美国政府就逐渐放开了对于互联网的限制,允许网络服务提供商(ISP)为大众提供网络服务,有条件的民众可以在家上网。
然而真正让互联网发生变化的,是英国一个叫TiBerners-Lee的科学家,他在一九八九年提出了万维网(WorldWideWeb)这个概念,规定了在互联网传输文件和网络资源(图片、视频等等)的基本格式,也就是常说的协议,让用户能够通过软件,比如浏览器获取另一个计算机的资源,并且按照正确的方式去解析。
这段话可能比较抽象,简单来说可以把互联网比作高速公路网,网线就是公路,网络资源比如网页图片视频等等就是货物,要想把一个网页从京城运到魔都,就需要先把网页装进货车,然后让货车开到魔都,最后从货车把网页卸下来。
现在问题是一个网页也就是一段二进制码,卸货的人不知道这个货物,到底是网页还是视频还是图片,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个送货单,告诉卸货的这是网页,卸货员应该怎么怎么处理等等。
这样的一套信息资源处理机制就是协议,让网络资源能够得到正确的传输和处理。
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创新是域名系统(DNS),具体的原理就不细讲了,可以大致理解为信息高速公路上面的指路牌,让用户的电脑,能够根据输入的域名,找到对应的网站。
比如想要使用度娘搜索,度娘的网站域名是,只要在浏览器地址栏里面输入,浏览器能自动导航到百度的网站。
那个时候企业只需要注册一个结尾的域名,比如,用户就可以访问到这个域名下面的网站,然后就能体验到公司提供的服务,也就成为了一个所谓的互联网公司,所以互联网泡沫又叫泡沫。
以上两点创新算是互联网的基石,发展了30年也没有太大的变化,这些协议和系统仅仅是修修补补,在安全和效率层面上有很多更新,本质的原理还是和多年前一样。
除了互联网的这些基础协议,个人电脑的普及,也对互联网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个人电脑的诞生时间正好比互联网早十几年,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水果和IBM为代表的商业公司,开始推出自己的个人电脑产品。
刚开始大部分的产品都是特别难用的,黑乎乎的界面,笨重丑陋的大机箱,纯文字界面,但是苹果在一九八四年发布的Matosh个人电脑,彻底颠覆了当时个人电脑糟糕的用户体验,图形化的界面,简洁的外观,流畅的操作系统,配合鼠标使用体验完爆当时其他的个人电脑,达到了艺术品的高度,成了当时家庭逼格的象征,买一个放家里倍儿有面子。苹果电脑在当时引领了个人电脑行业的潮流,推动其他的电脑公司做出更好的产品。
随着电脑和处理器技术的发展,个人电脑价格逐渐降低,体验也在不断优化,越来越多的家庭愿意并且能够购买电脑,更多的人有机会接触到互联网。互联网连接的人多了,互联网的价值才能慢慢显现出来。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这场游戏即将开场!
时间来到一九九三年,此时个人电脑已经发展了十几年,用户体验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但是都只是独立运作的软件。
比如一九八七年的图像处理软件IageMagick,是最早的能够新建、转化和修改本地图片的电脑工具软件,又比如Mac上面非常经典的游戏《神秘》(Myst),也是那个时候出现的。这些软件的运行都是依托的是计算机芯片的计算能力,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完成一些辅助计算,但是没有用到网络,没有连接到其他的电脑。
互联网传输到计算机上面的数据,只是一串二进制代码,只有经过正确的解析之后才能使用,就好比菜市场买回的菜,得加点配料调料什么的炒一炒才能上桌,电脑用户希望看到的是有意义的文字或者图片,需要一款软件来展示互联网传过来的代码,这就是我们在平时工作生活中经常用到的一个电脑软件——浏览器,浏览器的出现才真正让互联网变得触手可及。
一九九一年互联网之父Ti博士的团队,就开发出了一个自己的网页浏览器,但是这个浏览器并不是我们现在熟悉的样子,仅仅是一个呆板命令行工具,没有好看的界面,没有人性化的交互,一个输出框,输入文字之后返回文字结果,让一个程序员去用这个浏览器我都不想用。
于是美国国家超级计算应用中心(NCSA)的两个员工,为了改善用户体验,开发出了世界上第一个图形化界面的网页浏览器——Mosaic,也就是现在网页浏览器的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