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章.龙逍遥签天道契约(2 / 2)

“他会把一个听话的日月帝国,完完整整的交到我手里,如钟离乌之流,交给镜红尘、孔德明之辈解决便是,你们欠下的这两个人情,有很大用处。”

“去另一方宇宙的海神岛吧!”

“把哪里的几位封号斗罗带回来!”

“切记,其中有一位九十九级的极限斗罗,兼神祇大祭司,故此,我会派出三位封号斗罗为你们二位助阵,其中两位是拥有武魂融合技的超级斗罗,另一位则是用毒的高手,我要让海神岛上寸草不生,彻底灭掉一位神祇的信仰传承地!”

说罢,林朝辞喝干杯中奶茶。

五指一攥,将塑料瓶攥的扭曲。

随后,遥遥一扔。

塑料瓶顿时如同离弦的利箭。

一头扎进了百米外的垃圾箱。

接着,一抹腰间的青色宝石。

一版合同蓦然落于掌中。

反手递给了龙逍遥:“如果您能代表这两万三千余名魂师,那就在这上面签字,因此次交易内容并非个人,且,我手里也没有两万三千余份合同,故此,需要您付出一定代价作为抵押物,也是作为一柄柄悬于他们头上的钢刀。”

无人可决定他人的生死。

想要决定,必先背负因果。

逻辑很简单——签下这份天道契约,便意味着这两万三千余条人命,归他所有,相当于从法理上将这两万三千余人弄死,而后再复活,这一来一回,消耗的货币自然是魂力,消耗的魂力总量,大致为他使用毛笔抹杀这些人的消耗,故此,他在这份天道契约的末尾处,留下了一个代价转移的条约,也就是将甲方,也就是他,在签订这份天道契约时需要支付的一切代价,通通附加于乙方的身上,也就是龙逍遥身上。

这便是必须背负的因果。

若有违反契约者,天道契约将自动启用存于这份天道契约内的预付魂力,将违反契约的人抹杀。

其工作原理大抵如此。

故此,想让天道契约工作,没有魂力是不行的。

说白了,就像押金一样。

若直至一方去世,这份天道契约上的内容仍未违反,所支付的魂力将抽取二分之一至全部,用作回馈天地,令天地间自然产出的资源更丰富,若由生者支付,将全部回馈天地,若由死者支付,则将剩下的二分之一魂力化作等价值的冥币,带入轮回消费,虽说他还没建立轮回就是了。

龙逍遥又不是傻子。

见到这份看似普通的天道契约,见到上面那种种离谱到过分的条约,还能有什么不明白的?

叹了口气,拿出一支毛笔。

落笔之时,体内魂力骤减。

只是片刻,便已见底。

紧接着,便是生命元气。

亏了约有三年半,才堪堪止住。

这可是极限斗罗三年半的性命。

抵十个超级斗罗都绰绰有余了。

“小狐狸……”

签完后,龙逍遥也就放下心了。

不再害怕林朝辞中途走人了。

自然敢笑骂两句了。

眼睁睁看着这份天道契约化作光斑消散于空中,抬起手,没好气的指着林朝辞,隔空点了点,止不住的咳嗽了几声,舒缓着被暴力抽走生命元气的不适感:“臭小子,这下你就能放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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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