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1 / 2)

即使在书海里泡了这几天,宋知还是不知道什么才是心里的骨。

直到那日楼弃突然出现在了藏书楼。

“陛下,漠北的大部队已经进入西洲地界了,三日后便会到达锦州。”再次见到楼弃,已与之前大不相同,象征阶级的官袍被他身上的朝气所盖住,少了几分官制而更显朝气。

“除锦州军之外,漠北小王子还有没有带其他的?”赵以宸难得穿上魏红四团暗纹龙锦,头上带着乌黑的纱帽,四司六局也开始忙碌了起来。

“回陛下,必经之路均有工部的人驻守,并未发现其他兵力。”将楼弃放到工部算是没有辱没他的才华,为求活路投身军营,其祖祖辈辈都投身在水利中,直到他爷爷那辈出现没落之象,如今也算承上祖宗基业。

“那好,你告诉秋珏,一旦入城,立刻全城戒备,务必阻断他们与漠北之间的信件传递,且要做得悄无声息。”赵以宸将笔丢进笔海,面对着楼弃,眼神却离不开在另一桌案上练字的宋知。

也不知怎么,近日她陪伴在身侧倒安心很多。

两人之间不常说话,除了宋知姿势不对时会说上两句,其他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沉默中度过。

原是两张桌案面对面坐着的,然赵以宸总是不自觉的会盯着宋知看,为了不让宋知察觉到自己的心思,于是两人之间便隔着了一道黄花梨绨素屏风。

宋知一旦将纸笔铺好,便俨然有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态度,在赵以宸严苛的提点下,她如今已经全然褪去了当初那种不入流的艳丽感,加深了几分清冷。

有时也更像个读书人伏在桌案前奋笔疾书,但赵以宸对这样的改变似乎还有不满意。

楼弃走后,宋知从屏风后走出来,双膝跪在赵以宸面前。

藏书楼就这么点大,二人的对话不用仔细便能听得一清二楚,自昭瑰初秋出嫁,便再也没见过,此时她心里正想得紧,不顾左右而直言:“臣妾想自请为昭瑰接风洗尘。”

习了这么些日子的字,宋知也懂得了在宫中生存的法则。

眼前的男人是这座殿宇的主人,是这秀丽宝地权利最高的男人,更是一国之君。即便宋知心里对他没有感情,但也是要尊他敬他。

“昭瑰出嫁前确实跟你要相熟些,这事你去要比德妃更合适些。”从各方面来说,宋知都不是最好的人选,而赵以宸鬼使神差地答应了,更是想看看她能被调教成什么样子。

“多谢陛下。”

二月的春风缓缓吹过,城中一派绿意盎然,千万条柳枝随风在宫墙上漂浮,隐约还能看见即将要冒出的芽尖。

闻见春风吹又生的气息,宋知想起了《锦州杂记》中所描写不同地域的风光,还有些疆域四季常春,有些则依靠河流湖海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