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出口计划(求收藏求推荐)(2 / 2)

虽然苏玖现在在豫泗酒厂可能会升任副厂长,但是周兴民确定一旦苏玖在合作中享受到了沪港的生活,那么一定会想方设法留在沪港的,就像是当年公派去东瀛时,冒险留在国外的那些人,花花世界迷人眼啊。

只要双方接触的多了,总有办法将苏玖留下来,秦襄王千金买马骨的典故他周兴民还是知道的。

于是一大一小两只狐狸对视看了一眼互相笑了笑。

回到了宝钢,苏玖通过长途电话给厂里汇报了合作生产鸡尾酒的消息,七宝位于交通便利的沪港,各种原料的进口都很方便,而豫泗酒厂负责生产鸡尾酒的基酒,成品直接销往东瀛。

“行不行啊,你确定鸡尾酒可以卖出去,外国人真的认这个玩意吗。”

徐卫江虽然学历不高,可是历史的经验教训还是总结了不少的,从经验上讲他很不看好苏玖的计划,直到苏玖说出第一批货款由七宝垫付,徐卫江这才放下心来。

果然苏玖是想好了退路的,找了七宝这个冤大头,在徐卫江心中周兴民就是那个冤大头,至于要占50的分红在徐卫江看来反倒不算什么了,能不能赚钱还说不定呢。

就算是占70的分红又能怎么样呢,要是亏了那就是一锤子买卖,也没有什么分红的事情。反倒是提到的那个原浆统销生意得到了徐卫江的重视。

他刚得到通知,不仅仅是今年,从明年起豫泗酒厂的白酒便不在统购统销名单了,一下子多出了这么多的白酒总不能都卖到沪港吧。

徐卫江此时不会知道,到了1988年连烟糖酒总公司都要被迫解散了,更何况是小小的年产不到千吨的豫泗酒厂。

徐卫江便让苏玖直接和周兴民协商,但是苏玖却坚持要让徐卫江派厂办的负责人带上公章把合同签了。徐卫江不重视可他苏玖不行,这可是苏玖准备的第一条路,一旦这件事做起来,产权划分不清晰那可就麻烦了。

在此之前豫泗酒厂还真没有什么签合同的经历,在计划时代那不还是一句话的事,写个条子就行,可苏玖一在坚持,徐卫江就派出了厂办的负责人,准备来沪港与周兴民签订这个代销合同。

一天后,苏玖就见到了厂办的负责人,厂办主任徐知浩。虽然同样姓徐,可是徐知浩和徐卫江没有亲戚关系,徐姓在泗州当地算是大姓,当然徐姓本就是大姓之一,广泛分布于东南沿海。

徐知浩今年四十出头初中学历,在厂办已经工作了二十多个年头了,正是因为这样才会由他来签署这个合同,签合同这回事对于徐知浩来说也是小媳妇上花轿头一回。

一见到苏玖便把签合同这件事全权交给了他,这个时候苏玖要是想要搞些花样可是非常容易的,签合同也是一项很有技术的活,里面可以玩弄的花花肠子太多了,这也是为什么后来许多厂子在和外商签合同的时候吃了那么多哑巴亏。

苏玖草拟了一份和七宝酒厂的合作代销合同,其中规定了鸡尾酒的品牌归属于豫泗酒厂所有,七宝承接鸡尾酒的生产和代销,豫泗酒厂占据销售额30的分红。

这里是销售额30,也就是说豫泗酒厂拿下了三成的纯利,而七宝则要承担生产和销售的诸多环节,其中只要在流通环节就要去掉30以上,去除掉这些拿到的利润基本和豫泗酒厂相当,甚至于更少。

另外就是原浆销售合同,每年七宝酒厂将从豫泗酒厂购买300吨原浆,价格不低于3000元每吨。双方可以每两年协商一次价格。

见到格式严谨的合同,周兴民就更惊讶了,原本他只是以为苏玖是个搞销售的天才,现在看来不仅仅如此啊,想要将苏玖收归麾下的心思越发的强烈了。

“周厂长合作愉快!”

“苏经理,这句话应该是我说才对啊!”

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周兴民为了稳妥起见,请来了当地的报社,记者拍下了这历史性的一张照片,后世当无数人研究这一段时无不惊讶于苏玖的手段,因为豫泗酒厂在当时完全是一个资不抵债的小厂,而七宝酒厂则是风靡沪港几十年的造酒大厂。

这是一次蚂蚁与大象的角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