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就是混蛋!”
菲德尔反手回了一个大嘴巴:“正式告诉你,只要我在,雷鸥绝无可能进入拉玛西亚!”
如同一具行尸走肉,苏梅失魂落魄的走出办公室。
菲德尔玩味一笑,看了眼桌上的那些资料,非常嫌弃似的捏上一角扔进垃圾桶里。
海滨城市的天就是如此,飘来一片云彩或许就会下一场雨。刚刚还晴空万里,此刻细雨绵绵。
苏梅麻木的走出拉玛西亚,走出甘伯体育场,坐上回去的巴士。
快到廉租公寓的时候,她忽然反应过来,拿出手机打电话。
“小姨,你到哪了?”
“我这里有些事要晚点回去,你先吃饭吧。”
挂掉电话,苏梅摸了摸左侧的红肿脸庞,这件事决不能让雷鸥知道,不然他会去拼命。
雷鸥走进厨房抄了菜,然后吃了一碗米饭就去休息,一个小时之后走出廉租公寓。
像巴萨罗那这样的城市,踢球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小孩子们喜欢在公园的草坪上或者街巷里,大一点的孩子则在社区的球场内,每个学校都有足球场还有一些正规的球场需要花钱租。
雷鸥走了半个小时,来到一个社区球场,场地并不大铺着人工草坪。
九个十六七岁的半大孩子正在球场内玩抢圈游戏,大家围成一圈传球,里边有个孩子断球,断掉谁谁就在进圈里抢。
这是一种常见的足球训练方式。
“嗨,雷鸥。”一少年大声呼喊。
雷鸥走进球场跟大家打招呼,由于经常在这里踢,早已经认识了。
“踢球吗?我们队正好缺个人。”少年盛情相邀。
五对五足球赛,刚好凑齐。
“好的!”雷鸥做准备活动。
“不可以!”
对方球员反对这个方案:“雷鸥加入你们队,还有得踢吗?”
众人点了点头,对于雷鸥的球技早已见识过,不夸张的讲只要他加入哪个队,那个队必然胜利。
反对的那个少年想了想做了一个提议:“雷鸥,我们六个人踢你们四个,可以吗?”
雷鸥点了点头,分队之后,球赛开始。
雷鸥始终有种感觉,他生来就应该属于足球,每当站在球场,持球跑动的时候,他才会感受到生活的乐趣,才会感受活着的意义。
开场一分钟,雷鸥带球过掉两个人,大力抽射入网。随后越踢越轻松,花活不断,什么马赛回旋、牛尾巴过人、钟摆式趟球游刃有余的用了出来。
球赛进行了一个小时,最终的比分定格在10比5,四人队获胜,雷鸥独进8球。
“雷鸥,你这样会没有朋友的。”一少年不满道。
雷鸥努努嘴双手一摊。
这个确实没办法,我又不会放水。
顺着少年的方向,雷鸥注意到球场边的长椅上坐着个青年男子。
他有一头中分白发,长着一张东方面孔,穿着松松垮垮的休闲长裤,慵懒的倚在长椅上。
他忽然提起手臂,笑意盈盈的对雷鸥招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