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洪武五年又下令:民间妇人礼服惟紫施,不用金绣,袍衫止紫、绿、桃红及诸浅淡颜色,不许用大红、鸦青、黄色,带用兰绢布。
而为了贯彻执行此制度,朱元璋又制定了《大明律》中“服舍违式”的条例,对服饰僭越的行为进行严惩。
但是这里有个问题是本书很早之前就说过的,即大明朝的服饰规矩和其他许多制度一样,在建国二百余年之后早就废弛得差不多了。
这么说吧,你除非弄一身龙袍招摇过市,或者把蟒袍、麒麟服、斗牛服、飞鱼服这种赐服乱穿,否则单单只是衣服的色料违制(注:明黄除外),一般是没人会找你麻烦的——哪怕你服朱,也就是穿大红色,通常也不打紧。
不过,这并不代表高务实给出的这个“越级服色”就没有吸引力了,因为道理很简单,违制不究与并不违制,那终究还是很有区别的。更何况除了服色之外,高务实还给出门楣、车驾等一干可以越级的特权。
这就很厉害了,相当于事实上让一个人完成了“阶级跃迁”。就拿“门楣”举例,这里的所谓“门楣”其实说的是家里的建筑形制。
大明朝一开始的规定是:一二品官厅堂五间九架,下至九品官厅堂三间七架;庶民庐舍不逾三间五架,禁用斗栱、彩色。
洪武二十六年定制:六至九品官厅堂三间七架,正门一间三架;庶民正厅不得超过三间五架。洪武三十年重申:房屋可以多至一、二十所,但间、架不容增加。到了正统十二年,朝廷稍作变通,改为架数可以加多,但间数仍不能改变。
可能有人不太清楚什么叫“间、架”,这里略微解释一下。梁与梁之间叫“间”,桁与桁之间叫“架”。间,是建筑平面上的衡量单位;架,是建筑物上的衡量单位。
总之简单的说就是,看一户人家的社会地位其实很简单,你去他家门外找个高处往他家正厅瞄上一眼就行了。
比如高务实的南宁侯府的正厅,间架结构就是五间九架——你哪怕不看他家大门口的牌匾,光看正厅间架就知道这宅府的主人至少是个朝廷二品大员。[注:日新楼是皇帝特许的规制,而且不是他府上的正厅。]
那么按照高务实这里给出的“越级”,那就意味着即便你家只是庶民身份,但凡获封“爵士”,那么你家的正厅就可以从三间五架升格为三间七架。在礼法制度深入人心的大明朝,这可是大大的恩典啊!
不过,不出高务实所料,他这话一抛出来,立刻就引起了极大的争议,而且明显是赞成的少,反对的多。
这倒也不奇怪,完在高务实的预料之中。道理很明显嘛,老子十年寒窗好不容易得来的社会地位,凭什么你们一群铜臭之辈花点银子就能和老子平起平坐了?
高务实倒是不慌不忙,微笑着看众人争论。
此时陈于陛也有些坐立不安,再次侧身附耳过来,小声问道:“日新,这一策略想要施行,我看恐怕不易,甚至可能要被人弹劾,说你这是‘轻贱朝廷名器’!你不会真想如此吧?”
“莫急,莫急。”高务实安慰了陈于陛一句,然后也不等他再说什么,忽然拍了拍手,让众人安静下来,然后说道:“于灾难之间捐献十万两纹银,由当地主官上报朝廷之后,朝廷则委该省巡按亲自审核,认定该人此前确系奉公守法之良善者,即可获赐爵士身份。”
多少?十万两?在场所有人都惊呆了。
不是,您高阁老家里也不是开屠宰场的啊,怎地杀猪这活儿干得如此娴熟?
您老是不是家里钱多为患已经不知道银子的价值了啊?十万两,您老知道十万两是个啥概念么?
即便是在京师,一口猪的均价也就一两半纹银。十万两银子啊,那可是六万六千六百六十六头猪!您这一刀下去能杀六万多头猪呢!天底下还有这种好买卖?您老倒是肯卖,可是有人肯买吗?
见众人都呆呆愣愣不言不语,高务实笑得更和蔼了,继续道:“爵士嘛,贵一点……不是,要求高一点也是情理之中,后面两级自然等而下之——某府贤士,三万两;某县良绅,一万两。”
好一个等而下之,好一个等而下之啊!贤士等于两万头猪,良绅等于六千六百头猪……咱们大明朝的名器现在改用多少头猪来论了是吧?
几乎所有人都开始陷入恍惚,以至于后来高务实继续说起的灾情管控和救济办法他们都没听进去。什么减免赋税徭役、成立救灾机构、建立义仓制度等等,大家基本上都是左耳进右耳出。
众人只觉得自己两只耳朵都在嗡嗡直响,满脑子都是漫山遍野的猪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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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总觉得不能欠更,虽然眯过去了两个多小时,但睡也没睡踏实,干脆洗了把冷水脸愣是码完了这章。现在安心了,睡个回笼觉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