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时候,他脸上的整个神色都生动了起来。
整个杏花村的人都知道了,江元城家捡了一个瞎眼少年,不,是又瞎又哑。
不过,长得特好看,像女孩子一样好看。
白晰的皮肤,水汪汪的大眼睛,浓长的眉毛,高高的鼻梁,如黑缎似的长发……
江小海打着补丁的破衣裳穿在他身上,竟穿出了一种美感,一种风韵。
看到他,让杏花村的人首次怀疑,是不是打着补丁的衣服比不打补丁的衣裳穿在身上还好看。
你看,坐在江家门边的那小瞎子,衣服穿在身上,就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美。
是的,美!
杏花村人第一次看到这么美的美人,让他们这些美盲终于开了眼界,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美人。
若不是知道那美人又瞎又哑,小姑娘们,妇人们,就连小伙子都想凑上去和他说说话,拉拉家常。
“明天,我要送我爹爹去府城治腿,你要不要随我们一起去找找家人?”江麦麦试探着问坐在自己面前的瞎眼少年。
“……”
没反应!
“我知道你眼睛看不见,也不能说话,但是我知道你能表达,写字,还是用手势随你。
告诉你,不理我也没用,在我家呆了这么些天,你该知道,我们家不过是一家普通农家,经不起大风大浪,你若有地方可去,就告诉我,我顺路送你去。”
这话说完,美人终于有了反应。
一双清澈的大眼睛里含满了泪水,楚楚可怜的看向江麦麦,又伸了手拉起江麦麦的手,在她的掌心写了几个字:我没有家,也没地方可去,求你家收留。
诶?
江麦麦收回手,一脸复杂。
觉得眼前的小孩子,可怜是可怜,但是,美人皮也厚。
她救了他,难道还能赖上她?
赶紧哪儿来的,滚回哪里去。
谁规定她不但负责救,还要负责养的。
后面,再跟他沟通,只告诉他,他名字叫“拂晓”后,他又不说话了。
反正,他又瞎又哑,眼睛看不见,本来也就不能说话,沟通困难,那就不沟通了。
江麦麦:“……”
江麦麦气呼呼的走了出去,李氏和江元城见她脸色不好,便问道:“没问着?”
“恩!”江麦麦点头,“他识字,可以用手写,但是他说他没有家,也没地方可去,求我家收留他,他还说他的名字叫拂晓,以后爹娘就叫他拂晓吧。”
“那就让他先呆在家里吧,反正家里有什么他吃什么,吃的也不多,他这么小就流落在外,看不见,也不能说话,真的是太可怜了,又生得好,招人眼。”李氏心中很怜惜拂晓。
江元城也点点,他看着那孩子也很可怜,关键这孩子长得太好了,如果家中不收留他,万一落到坏人手中,那真的会生不如死。
见爹娘同意收留拂晓,而瞎眼少年也不愿意走,江麦麦只好放弃了强制让人离开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