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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你看我穿这个可以吗?」
方丽娜穿着一条比较正式的长袖连衣裙,喜滋滋的在傅思敏面前转了一圈。
她担心自己太过重视,会显得自己比较肤浅,赶忙解释了一句:「我就是听说,去那种高档西餐厅,都要穿正装!」
高档餐厅啊,一份牛排都要大几百。
关键是,请客吃饭的,还是港城的富豪。
并不是那种出了国,在外面刷盘子,回来后却假装有钱人的可怜虫。
B大不是普通大学,京城更是首善之地。
方丽娜虽然来自小城市,但本身也是优秀的。
她承认自己见识不够,可不是没有智商。
她会跟在傅思敏身后当个小跟班,不只是傅思敏是「大小姐」,最重要的,还是她这个大小姐来自港城!
内地,到底不如外面好哇。
若是能够通过傅家,进入到港城,再到国外——
方丽娜终于明白高中老师的那句话:大学不只是学习,更重要的还是人脉关系。
她也彻底了悟:学习好有什么用?撑死了也就是个书呆子。
还是趁机多多结交有用的朋友,这才能让自己有更为美好的未来。
所以,自从听傅思敏说,她那个港城富豪的亲爹要来京城,还想请公主的好友吃个饭,方丽娜就开始积极准备。
忍着肉疼,花了好几百块钱买了这么一件「正装」,就为了能够在富豪面前好好表现。
傅思敏:……我管你呢!本公主还烦着呢。
她想到电话里爹地那急切的声音,话里话外都透着不耐烦,心情就十分焦躁。
焦躁中,更是有种隐隐的不安。
直觉告诉她,似乎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了。
但,具体是什么,她却毫无头绪。
自己已经够烦了,没想到方丽娜这个狗腿子,居然还在自己耳边絮絮叨叨、叽叽喳喳。
吧嗒!
傅思敏用力合上了手机的翻盖。
她自诩名媛,自然不会像个刁蛮公主般乱发脾气。
这般粗鲁的合上手机,就是她在表达不满了。
方丽娜却没有察觉,她的目光瞬间被傅思敏手里的家手机所吸引。
这年头,有个传呼机就已经非常拉风,非常值得显摆了。
傅思敏呢,不愧是港城豪门千金,却已经用上了最新款的「掌中宝」。
家的StarTAC,一台就要一万多块啊。
一万块钱,都抵得上一个双职工一年的收入了。
他们老家的房子,一套也才三万出头。
这么多钱,就被傅思敏随意的拿在手上,还一点儿都不心疼的用力开合!
自己要是有这么一台手机,绝对会轻拿轻放,绝不会想傅公主这般粗暴。
「……哎呀,我都想什么呢!一万块钱对于我们这样的小市民来说是巨款。」
「可对于人家傅家公主,兴许就是一个玩意儿呢。」
「那什么,傅公主这么有钱,一部手机对她来说,根本不算什么,那她若是用腻了,需要换新机——」
方丽娜忍不住的畅想着。
她不是异想天开,也不是贪心不足,而是与傅思敏结交后,她总能从傅思敏那得到「小礼物」。
有新的化妆品,也有只穿了一两次的高档衣服或是高档包包。
小时候就没少穿自家姐姐的旧衣服,用隔壁堂哥的旧书包、旧玩具,方丽娜对于「二手货」,也没有那么的排斥。
要知道,
人家傅公主送给她的东西,说是「二手」,其实跟新的也买啥区别。
关键是,这些都是名牌!
有些在内地都没有卖的,只能去港城或是国外才会有!
嫌弃?
怎么会!
再说了,公主也不是总给她二手的,新的口红,新的眼影盘……有了循序渐进的过程,方丽娜最初身为天之娇女的骄傲,也被一点点的腐蚀了。
二手的衣服、包包,她都那么的珍惜,二手的手机就更不用说了。
「公主,你这手机真好看!」
小巧、精致,不是以前的大哥大,也不是当下比较流行的下翻盖,而是真正的翻盖手机。
不愧是「掌中宝」,小小一只,可不就是握在手心的宝贝?
傅思敏:……
这个方丽娜是什么意思?
想要我的手机?
大白天的,做什么美梦呢。
这手机是爹地刚买给她的,一台就要一千美金,自己还没有新鲜够呢,怎么会舍得给别人?
不过,想到方丽娜比较好用,自己还需要靠她支撑公主的体面,傅思敏哪怕内心无比不屑,也不会表露出来。
「嗯,这是我爹地送我的十七岁生日礼物。」
所以,意义重大,就算「不喜欢」了,也不能轻易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