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虽离开,但空气之中却残留着女子所留下的香味,久久不能散去。
顾月朝长长的睫毛微动,不免为这位勾人心魄的女子所惊艳到,问了一句:“谁呀?”
“是怡红院的花魁。”回答之人,不是小二,而是墨天纵。
“怡红院?”顾月朝的眉头紧蹙。
怡红院是莞城出了名的风流之地。
风流之地是干嘛的,那里面的女子从事的是何种生意,众所周知。
她连忙转头看向了墨天纵,震惊道:“你怎么知道?认识?什么时候认识的?”
“没有没有!”墨天纵的头摇得跟拨浪鼓一般,知道自己被顾月朝误会了。
虽说在这个男尊女卑的国度里,男子前往风流之地放纵消遣并不犯法,甚至可以说是很正常的需求。
不过,墨天纵可不是随随便便之人。
特别在面对感情的时候。
墨天纵焦急地解释道:“我与清欢姑娘今日是初见。我之所以知道她,是因为那本账本上有她的名字。”
“什么账本?”顾月朝拧眉。
“就是一年前钱庄金银失窃案的时候搜出来的账本。”墨天纵的声音透着一股惋惜:“她储存在钱庄的两千两银子全部失窃,是当时损失最惨重的受害者之一。”
两千两?
刚刚看这清欢估摸着也就十五六岁左右,但却一下子能拿出那么多钱,可见其赚钱能力一流。
顾月朝的眸光转了转,对此事儿留了一个心眼。
顾月朝发现,纵使清欢已经离开,但墨天纵却是依依不舍地驻足停在原地,望着对方消失的门口,不免皱了皱眉头,一股不详的预感涌上了心头。
顾月朝试探道:“天纵,她可是风尘女子。”
“可是,”墨天纵也不知从哪里鼓起的勇气,顶嘴道:“她只卖艺不卖身!”
“是的是的,”同样被迷住了的小二嗅了嗅空气中残留的香味,跟着掺和了一把:“清欢虽然身处青楼,但却一直洁身自好。哪怕是卖艺,也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演出,绝不与其他男子私下见面,私相授受。
刚刚你们也看到了,哪怕是来找沈掌柜,她的身边也会备有两三名打手。
她是个非常特别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