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部分网友,则是三哥的铁粉了。
“不知道你们注意到没,以往主播讲案例,都是张三作为实施犯,而这次,张三竟然只是胁迫小强二人,我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嘶,楼上说的有道理,细想之下,恐怖如斯。”
“要不,张三无罪算了,判小强一个枪尖罪好了。”
“就是,三哥当时只是拿刀跟小强二人开玩笑的,谁知道小强还真上了,这跟三哥可是一点关系都没有的。”
“有道理,我也觉得三哥是无罪的。”
…………
评论区的风格,说着说着,大家竟然都觉得故事中的张三无罪了。
这让林河有些哭笑不得,看来在这个直播间,张三这个名字已经深入人心了。
林河抓起桌旁的百岁山,小灌了一口。
这是刚才在楼下吃饭时,特意带上来的,为得就是凸显直播间的逼格。
“呵呵,看来大家都挺支持张三的。”
“不过这个故事的结局,可能要让给大家失望了。”
“法庭之上,张三以抢劫罪,枪尖罪数罪并罚,被判了十二年,而小强则是以枪尖罪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
此话一出,评论区立刻大跌眼镜。
“不是吧,三哥这次判的这么重?”
“啥玩意,小强是枪尖罪?”
“沃德天,我还以为小强无罪呢,看来法律的bg被堵住了。”
林河笑着说道:“大家不要急着惊讶,先听我说。”
“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中,抢劫和枪尖都是重罪,就算是一般的犯罪行为,刑期都是在3-10年。”
“张三被判十二年,这从量刑的角度上来看,是合理的。”
“故事中,张三持刀抢劫了小强和小美的财物,这点是抢劫罪没跑了。”
“至于说张三是否构成枪尖罪呢,这点也是没多大争议的。”
“首先从故事结果来看,小强枪尖了小美,而这一切,都是在张三的暴力胁迫下进行的。”
“如果没有张三的胁迫,如果不是张三拿着刀子,小美也不会成为枪尖罪的受害人。”
“既然罪名已经构成了,就必定要有人要为这个罪名负责,张三是这件事情的始作俑者,自然他要为这件事情买单。”
“借用一个粗鄙的比喻,男人干事的时候,出力的都是老弟,爽的都是大脑,说明白点,大脑才是最终享受的,老弟只是作案工具而已。”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也可以把小强当成张三的犯罪工具,来满足他的变态嗜好。”
“按照这个逻辑,张三的枪尖罪没跑了吧。”
林河话音刚落,直播间就炸锅了。
“卧槽,还可以这么看?”
“神踏马的犯罪工具论,我觉得我应该跪着看直播!”
“强,主播对刑事犯罪的看法一如既往的流弊。”
“经主播这么一分析,我觉得张三他必须是枪尖罪。”
……
林河冲着屏幕摆摆手,继续道:“咱们分析过了张三的行为,下面再来看一下故事中的另外一位男主小强。”
“有些网友认为,小强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才对小美做出了丧尽天良之事,从这点上来看,应该算是紧急避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