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章 嘿,这不是我三哥嘛(2 / 2)

古小天将一个杯子放在林河面前,憨笑道:“林律师,你喝茶。”

“呃,小天你有啥事就直接说吧。”林河有些无奈的说道。

古小天这娃,平时只要不是自己吩咐他办事,都会老老实实的待在自己的工位上,狂啃法律方面的书籍。

今天又是请自己吃饭,又是赖在自己办公室的,这属实有些不正常。

“其实也没啥事。”

古小天看着林河道:“就是我最近在书上看了不少案例,其中有很多问题我查了不少很多相关方面的法条,也一直都搞不明白,所以就想请教一下林律师你。”

“说说看!”

林河终于放下了手机,看着古小天说道。

古小天一脸认真道:“林律师你说,假如我捡到一张信用卡,而且还是没有密码的那种。”

“然后我拿着这张信用卡,去店里买了一部三千块的手机。”

“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吗?”

林河听完,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捡到一张信用卡,并且消费了三千元。

构成犯罪?

不构成犯罪?

这还真是一个问题。

不但是一个很专业的问题。

而且还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原因无它,这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这到底涉及到了什么罪名。

盗窃罪:只要盗窃金额在一千元以上,就足以立案判刑。

信用卡诈骗:法律中有明文规定,要求涉案金额在五千元以上,达不到这个金额,是不构成立案标准的。

如果到了法庭上,法官认定古小天的行为是信用卡犯罪,那是没法给他量刑的。

如果法官认定古小天的行为是盗窃,盗窃了失主的财物,量刑的话,刑期会在三年以下。

一种简单行为,两种截然不同罪名,这就导致了量刑失衡。

就跟游戏里的bg一样,必须要修复。

三秒钟过后,林河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他已经有了答案。

虽然古小天问的这个问题挺刁钻的,但林河是谁啊,可是网上鼎鼎有名的狂徒张三。

说一句比较狂的:张三就是刑法,如果有必要,打上一场迫使立法者修改法条的官司,那也不是不可能的。

所以,这个问题还是难不倒他的。

林河抬头,看着古小天笑道:“小天,你觉得这个情况要定什么罪?”

古小天摇摇头:“我也拿不定主意,从行为上来看,无论是定盗窃罪还是信用卡诈骗罪,好像都挺适合的。”

“不过……,一种行为适用两种截然不同的刑罚,这本身就是极不合理的。”

林河啐出一口茶叶沫子道:“所以说呢,小天你的专业知识还有待加强。”

“如果你能把刑法背的一字不差,就不会有这个困惑了。”

“什么意思?”古小天看着林河,一脸茫然。

林河笑着问道:“刑法193条是什么?”

“贷款诈骗罪!”古小天脱口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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