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他眼前一亮,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那一篇……”
他心潮起伏,看着桌上的纸笔,眼中异彩闪烁,既然不能单纯的写鬼,写人,那么就写两者的结合,那一篇绝对是佳作!
他拿起笔准备开始写时,却又皱起了眉头。
这个世界对于鬼的态度是憎恶,视之如天敌,如过街老鼠,倘若自己写那篇,未必能合主考官的胃口,甚至有极大的可能被弃之如敝屣。
毕竟那篇放在这个世界,未免太过惊世骇俗了。
思前想后,李长歌终究还是放弃了那篇。
到了第二天,李长歌想了一个上午,却仍然没有想好。
门外已经有学子陆续交卷,也传来了一些人的哀嚎声。
到了下午,李长歌决定先写一篇,于是挑中了《聊斋》当中的一篇短篇《咬鬼》。
这篇写的是一个老翁在房间里睡觉,忽然有一女鬼进屋压在他身上,并开始用嘴去嗅他的脸,腮、鼻、眉、额,都嗅了一遍后,便亲吻老翁的面颊,老翁害怕极力,浑身无法动弹,察觉鬼要害自己,于是张口咬了鬼一口,并大叫有鬼,等到妻子进来时,却发现是南柯一梦,但床上却出现了鬼的血迹。
李长歌写完之后,了两遍,心想这篇能达到千人追捧了,按理来说应该能成功考中四品家。
“这篇若是别人写的,已经足以考上四品家,但我不行,我要争第一名!这篇新奇是有了,然而立意却不够深远,必定落了下乘,纵使主考官喜欢,也不会给个好名次。”
李长歌再次陷入为难当中,他在脑海中又搜寻了几篇,可惜皆是不能达意。
到了第三天,在火炉上做完早饭,吃完之后,李长歌又看向桌上的试卷:“这个世界对于鬼都是抱着憎恶的,顺遂大流能考上四品家,但估计极难考上第一名!”
“那一篇放在这个世界固然惊世骇俗,但我相信,这篇迟早都能成为百万追捧的作品!甚至是千万追捧!只是里面提到的观念太过超前,只怕也会引起争议,甚至会直接落榜……”
“不必婆婆妈妈的思前想后的,便写那一篇!这个时代需要更新的观念来注入活力!”
李长歌终于确定了自己要写的,深深吸了一口气,目光变得坚定起来,文心煜煜发光。
此刻他感觉自己的丹田也有了扩大的迹象!
李长歌拿出一张白纸,就在他准备翻阅脑海中的书本时,却发现记忆无比清晰地浮现出来。
“原来这两日我时常想着这篇,结果已经背诵了下来……”
李长歌提笔蘸墨。
……
内堂处,三位主考官聚在一起,姚贞微微冷笑,暗道:“这一次的题目由国文府出题,可没有那么简单,单单写鬼或写人都只能评丙等,李长歌曾作《画皮》,此次必定也是作此类杀鬼的文章,我便是给他个丙下,也无人敢说什么。”
郭望舒望着考棚的方向,目光带着担忧。
……
李长歌在纸上缓缓落笔,写上题目。
聂小倩。
宁采臣,浙人。性慷爽,廉隅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