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法庭交锋(1 / 2)

刘镛被官拿,一天一夜在南浔镇上迅速发酵。闹得沸沸扬扬。

有的说:刘镛这个人怎么也会犯官事?平时也真的看不出。听说这次他要坐半辈子牢。

有的说:哎,人不可貌相呀。也不知道他这次究竟犯了什么事?听说事情搞大了。他犯了对抗朝廷罪,说不定还是死罪。

几家今年收不到春茧的小丝行,暗地里感到高兴,有的叫嚣,希望县衙判他十年八年的。

五月的天气,阳光明媚。

刘镛“对抗朝廷”一案,今天要在这里审判。

旁听席上坐满了人。

吴大人一本正经的坐在法庭上方。上方墙壁上挂着一幅“高察明镜”的匾额。

俗话说,吃了人家嘴短,拿了人家手软。吴大人今天的庭审要速战速决,否则,放在箱子里的五十两银子还有点忐忑不安。只有惊堂木一敲,才万事大吉。

吴大人宣布:庭审开始,带案犯刘镛到庭。

两个衙役把刘镛带上法庭。

吴大人说:案犯刘镛,我来问你,你知何罪?

刘镛说:良民刘镛深知王法尊严,处处小心做事,至今不知触犯哪一条王法,还请大人指点。

吴大人一脸怒气,说:你这个刁民,无视王法,竟敢公开与朝廷对抗,抢购朝廷贡丝指标,使得今年贡丝指标无法完成,犯对抗朝廷罪。说着,举起惊堂木就要往下敲。

说时迟那时快,一声:且慢!庭审现场一片哗然。

原来陈大人以督察员身份进入庭审现场。

陈大人说:吴大人没有听取被告申诉,也没有原告控诉,更没有证人到场,如此办案是否过于草率?

庭审现场一片哗然。

人们在私下议论。

有的说陈大人说话在理

有的说:这叫什么罪啊?

这时:旁听席上站起来一人,他就是辑里村的宋洪生。他说:小民是辑里村村民,请大人应许小民举证。

陈大人说:准许。

宋洪生说:去年年底,正是乡下“青黄不接”季节,“邢正茂丝行”东家,带了银票到我村,与我村的农户签订了今年是往年春茧产量的三分之一的购销契约。当场付款,解决了乡民的燃眉之急,他是我们的恩人。谁知,今年春茧大为减产,农户讲信用,先满足预定份额,其余,再销售其他各行,对抗朝廷何从说起?

现场一片哗然。

陈大人敲着惊堂木说:安静!安静!

这时的吴大人头上开始冒汗。

洪英也看着哥哥,她第一次感到哥哥如此伟大,竟敢在法庭上如此的据理力争,感到十分幸会。

宋洪生继续说:白字黑字,一个愿卖一个愿买。抢购是无中生有,无耻之谈。他用手举起来一刀纸张。又说:契约全在这里,大人需要过目,平民可以呈上。

陈大人唤人把所有契约呈上。

吴大人在那里已经有点坐立不安。

这时,“邢正茂丝行”主管肖会计,举手。

陈大人说:准许。

肖会计说:我这里有一份我行缴纳义庄贡丝的凭证,按照规定,上交义庄贡丝的指标与去年相同,而我行实际已经超额完成,请大人过目。同时,这里还有一个概念,我们在辑里村预订的是往年春茧的三分之一,不是全部,而且不是成丝,其他行完不成指标与我们有何相干?

这时,顾福昌也站起来笑着说:预定如果说这是犯罪,那老朽也是。“邢正茂丝行”在辑里村预定的春茧其中100担是“福昌丝行”的,一人做事一人当。我这里,也有付款凭证和收货凭证。要说这是犯罪,那我也是。哈哈。

陈大人又说:原告还有何指证?

坐在那原告席上的义庄主管,感觉苗头不对,这事原本就和他们没有多大关系,是广庄硬把他们拉进来的。广庄主管还说自己是县衙吴大人是同乡,稍微打的一下,官司正能打赢,出出气也好。现在好了,羊肉不吃一身骚。于是,站起来说:作为第二原告,我方申请撤诉。

陈大人又说:那第一原告还有何指证?

坐在原告席上广庄主管感觉大事不妙,只得摇摇头。

陈大人笑着说:如果其他人没有新的证据,我这里倒也有一份。他接着说:今年,因气候原因,春茧是大为减产。而广庄的成丝收购量,不到往年的10。于是,广庄的王主管找到了义庄的主管商量。王主管凭借与我们吴大人是同乡,并给我们吴大人封了五十两白银。故我们吴大人办事也“雷厉风行”,从上报到开庭才三天时间,本想此案来个速战速决。办事效率难得的如此高啊!

这时,吴大人感觉这完全是在审判他了。浑身冷汗,语无伦次地说:银,银子我不要,是,是那个王,王主管硬放在我那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