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里,明媚坐在旋转椅子上,眉间压着乌云。
司南坐在她对面,一只手搭在桌子上,神情严肃。
“所以时隽那边的意思,是让你俩认下情侣的身份?”
明媚否认:“这只是公关公司的意见,并不是他提出来的。”
司南挑眉:“没什么区别。”
有区别的。如果不是她一直态度强势,这句话甚至都不一定会从时隽的口中说出来。当然,即便他不说,她得不到一个方案,也会再去联系他的工作人员。
“我们这边的方案是什么?”明媚问,期望听到不一样的答案。
可是司南皱了下眉,明显心情不佳:“和这个方案差不多。事实上,事情的严重性,比我们想象的还要糟糕些,尤其是对时隽来说。整件事情被伤及的根本,是双方的名誉问题。网上舆论的节奏,一直在往小明星和金主厮混的方向上带,不可谓不阴毒。如果没有一个具有足够说服力的回应,那么傍富婆上位的标签,就会一直贴在时隽身上。无论以后他站得多高,走得多远,这个事情随时都能成为对手拿出来攻击他的黑料。也就是说,只要对手想,就可以无限期的使用这个杀伤力十足的攻击手段。而对路人来说,这次事件,不管真相是什么,众人有了一个他傍富婆的印象,哪怕澄清了,也总会有一拨人根本不相信。以后只要重新提起一次,他的名誉就要被中伤一次。”
明媚有点震惊,没想到事态竟会如此的严重。
两个单身的男女,哪怕是一夜情呢,最多也就是说这个明星私生活不够检点。她实在没想到,原本觉得挺简单的一件事情,能够被发散成这样恶毒的一个罪名。
“既然如此,那就对外承认,我们是情侣关系。等风头过了,再说和平分手。”
听完司南的一番话,明媚觉得,只有承认情侣关系,才算是最好的办法。
可是,事情远不止她以为的这么简单。
司南皱眉,神情凝肃的问她:“现在网上的舆论到哪一步了,你有去看吗?”
明媚摇了摇头。
之前和时隽通完电话以后,他说的那句“不要上网去看那些东西”就一直印在她的脑子里。他说得诚恳,所以她便听从了他的建议。
“网上已经有人用讽刺的口吻写了这样的内容,说大致知道双方的回应无非就是:男女朋友,正常关系。可两人才认识多久,这么快就好上了,很难不说是借着情侣的借口,掩盖被包养的实质。”
包养关系?包养个头!
“简直胡说八道!合着这年头,谈恋爱都不行了,地位不对等那一定就是傍大款?一见钟情不行吗?爱的死去活来不行吗?为什么就能发散到这么恶毒的罪名上去?”
司南叹了口气,劝道:“你冷静点。既然是有人故意搞出这件事,那当然是什么难听的说辞都能给你发散出来。生气也不能解决问题,我们现在需要做的是,评估出最坏的结果,然后做出将伤害值降到最低的应对措施。”
明媚觉得自己的脑瓜子嗡嗡直响。
一件原本非常普通且没有任何内容的事情,经过添油加醋的描述和引导,能呈现出相差十万八千里的效果来。网络不可怕,可怕的是,躲在网络背后,拿着键盘操控一切的那群人。
“所以现在这种情况,我们到底要怎么做才行?”明媚见识过商场上的尔虞我诈,明枪暗箭,总还有还手之道。可是网络舆论这种无形的伤害,要怎么抵抗?众口铄金积毁销骨这几个字,在一个看似公平的的平台上,体现的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