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等卑贱的奴仆,救治就懒得救治,那是浪费药材。
抗过去,就继续在程府卖命,当他的奴才,如果抗不过去,就只能被人扔到南山的小树林,成为野狗的口粮。
拖着残破的身躯,程毅用他顽强的意志力,挣扎着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说是房间,倒不如说是杂物间比较合适。
他刚从马夫的位置上,升到了书童没几天,还没来得及搬离马厩后面的杂物间,正好,这下也彻底不用搬离了。
回到杂物间的程毅,这才暴露自己真实的情绪。
啊啊啊!
这该死的王管家!
这该死的封建制度!
这该死的身份差距!
为什么?
为什么同样是人,有的,出生下来,就含着金汤匙!
而他,出生就是最卑贱的奴仆!
他不服!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千万别让我程毅一朝得势,不然,今日之辱,我誓要千倍、万倍归还1
天元王朝,以武立国。
自本朝太祖靠着一双铁拳,赢得天下后,天下习武之风,日益更胜。
程毅原本想着,靠着自己的小聪明,偷偷的学习,能看书写字,从马夫到书童,就已经摆脱了自己悲惨的命运。
但今天他才知道,读书,在天元王朝,是谁没用的。
满朝上下,哪个位极人臣的官僚,不是武道高手?
百无一用是书生,况且程毅就是程府的一个家生子,连参加科举考试的机会都没有。
这一刻,他终于下定决心,从今天起,就开始习武。
他不想再做任人宰割的羔羊,他不想把刀子,递到别人的手里。
他,要做真正的执刀人!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程毅就拖着受伤的身躯,来到马厩里,开始了喂马。
先把颗粒饱满的黄豆,磨成浆,再打上十几个鸡蛋,倒入各种细粮充分搅拌,然后才能喂给马儿吃。
就说是喂马的马粮,都不知道比多少奴仆的吃食还要好!
没办法,在三公子眼中,十个奴才的命,都不如他心爱的马儿值钱!
喂完马儿之后,还要牵着马儿,在附近遛一圈,让马儿充分的消消食。
借着遛马的功夫,程毅瞧瞧的靠近了校场,看着校场里面的护院练武。
“呼!哈1
“砰砰1
“轰!卡1
校场里的众人,正在一个高大男人的带领下,认真的演练着一招一式。
程毅认识这个男人,他是尚书大人花重金请过来的护院队长,撕裂掌赵勇。
赵勇身高七尺,昂首挺立,浑身肌肉壮硕,好似爆炸一般,雄武有力。
特别是他那一张蒲扇般的大手,泛着黄铜色,传闻,赵勇靠着他的家传绝学撕裂掌,可以轻易的将一块重达几百斤的石碾,给劈成两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