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晨他们恶心的想吐,努力转过身去看红尘和王半仙,王半仙到是闭着眼睛像在念咒,红尘却坐在他身边,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点心。
“…………”
过了许久,反正在陈晨一行人心中,似乎过了有一辈子那么长,孙旭也不知看到了什么,忽然痛哭流涕!
“呜呜,是我害了你,我错了,我混蛋,我该死,啊啊啊,一开始,一开始……我真心喜欢你啊!”
所有人都低着头没敢看——一个被啃了的人怎么痛哭流涕的,大家不好奇,不想知道。
红尘这才放下手里的点心,似乎有些不满,叹了口气,“罢了,尘归尘土归土吧。”
她从怀里取出青锋,向外一掷。
一道荧光冲天而起。
屋顶轰隆一声破了一个大洞,亮光直冲上天,此时乃是夜晚,却一时间比白昼还亮,估计小半个永昌坊的人都被惊动了。
外面顿时喧哗。
这是永昌坊,京城最繁华的地段,现在折腾出这么大的动静,左邻右舍怎么可能听不见。
而且这处宅子,是本地出了名的鬼宅。
很快家家户户就点起了灯火。
大家都打开门探头出来看。
巡街的兵丁也呼啦啦一片,围了上来。
红尘全然不顾,推开大门,招呼一声:“出出来。”
她自己拉着孙旭的胳膊先走一步。
其他人回过神,拼命向外跑。
不跑不行,整个屋子摇摇欲坠,砖瓦都开始掉落,马上要倒塌的样子。
众人刚一离开。房子下面忽然冒出很多藤蔓,藤条,延伸出来,卷起整个屋子向下面钻去。
几乎是片刻工夫,好好一座青砖瓦房,华丽阁楼,就成了断壁残垣。只剩下些砖头痕迹还露在外面。
所有人都呆愣当场。
王半仙也愣了会儿神儿。忽然精神一振,连礼仪都不顾,凑过来使劲戳了戳红尘的腰身:“赶紧的。再来个大的,漂亮的,晃瞎了他们的眼睛。”
红尘:“……你买了几处宅子?”
她早提醒了王半仙要入手宅院,但看他今天这般积极。刚才吓得浑身发抖也不肯掉价,想来是大买卖。
王半仙吐出口气:“左边三处。右边四处,一共七处,还借了钱,要不是钱不够。其它的我也都包圆了,今天要做得好,回头倒手那是十倍的利润。”
“下手太狠。容易让人看出来。”
红尘咋舌,摇了摇头。
王半仙却不当一回事儿:“咱这可不算越界。这地方其它灵师看过,根本没人动手,我能做下来,就是我的生意。”
虽说无论做哪一行,最忌讳吃独食,捞的太狠容易让人嫉恨,但像这样别人已经认定不敢插手的,他动手且成功,那绝对是显露本事,别人即便嫉妒,也不会太过表露,就算看出来他借机发财,一般也没人会点破。
这等事天天有人做,随便拆台可是大忌讳,在江湖上拆别人棚子,那可是结大仇,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好吧……分我两处,给我们罗娘当嫁妆。”
王半仙一挑眉:“那还用说,少不了罗娘的好处。”他做这事儿也是做惯了的,别说红尘是主要劳力,平时就是让别人看出端倪,要分润分润,他同样不会吝啬。
做他这样的买卖,最怕只近不出,最要紧的是人缘好,好到别人明知你骗人,也一笑了之,完全不会觉得你是要害人,最好还认为被你骗是幸运。
就如现在,明晃晃地告诉眼下被吓得屁滚尿流的几个,他把周围的宅子都买了,他们会怎么做?
一定是哎呦喂,原来大师喜欢宅子,好事儿啊,我还有呢,地契奉上!
当然,这个不能贪,重礼不要收,太贪容易惹祸端,以后生意就不好做,细水长流,那才是长远的买卖。
王半仙肚子里一瞬间给周围的宅子都算了算价钱。
红尘一转头,笑眯眯地对陈晨他们四个道:“你们拿盆水,给孙旭浇一浇。”
外面远远看到好多火把,越来越近,隐约有各种声音响起。
可这里这几个人,心思都顾不上看外面,红尘也认认真真地盯着孙旭,见他睁开眼,还是木木呆呆,一脸痛苦,愧疚之意清清楚楚地表现出来。
红尘叹了口气:“你与她气息交流,能体会到她所体会的一切,感觉如何?”
孙旭闭上眼,双泪横流。
那一瞬间,他仿佛就是香香,体会到她所有的痛苦,还有她的爱情,那一刻,他好像也看到阴曹地府,看到了因果报应,别说荣华富贵不记得,连他自己,他也不记得了,甚至恨自己恨到了骨子里。
“是我的罪!”
“怎么回事儿?”
“这是怎么了?”
外面已经有一群人探头探脑。
见那房屋竟然塌陷,而且场面如此古怪,竟然陷到地里去,都吓了一跳。
尤其是里外点的灯火太多,这一塌陷,震倒了一些烛台,油灯,火烧火燎的,烧到花圃,没烧到外面,也是一地火光四射。
外面巡逻的兵丁都怕是着了火,都赶过来看一看,永昌坊附近多富贵人家,即便不是那些个皇亲国戚,也有几个朝廷大员。
陈晨几个连忙走过去解释。
“这里闹鬼,我们请了灵师过来,没想到鬼怪能力太强,竟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对不住,对不住,惊动街坊邻居们了!”
周围大部分人,其实知道这里不干净的事儿,不过也有些人不相信,甚至不知道,此时一听。再看眼下的情形,陈晨他们一身狼狈,又言之凿凿,还三言两语把孙旭的事儿也简单说了下,顺便就让人通知衙门。
这可是死了人,总要把尸体挖出来,而且。孙旭杀个人。也不能就这么了结,若是对方乃他家的奴婢,还稍微好一点儿。可即便是杀死婢女,也不能说没罪,人家那姑娘和他私奔,无媒无聘的。连他的妾也算不上,这属于杀人案。孙旭要是主动自首,或许还能从轻一点儿,可到底是杀人案,必须经过衙门才行。
事情闹得那么大。孙旭一脸苍白憔悴,周围的老百姓不信也不行,都浑身发毛。连连退后。
那些兵丁一听说这地方竟然埋了尸体,闹出命案。也吃了一大惊:“真有此事?尸体在哪儿?”
众人都扭头看向孙旭。
孙旭迷惘地注视那一堆蔷薇花丛,三年过去,蔷薇越长越茂密,竟然占满了东墙。
他按说不该忘记,应该永远都记得清清楚楚,午夜梦回,时时回忆,偏偏——“就埋在那底下了,我记得好多好多的血,土地冷的很,到处泥泞。”
但他根本不记得精准的位置,事情发生在夜晚,他又那么慌乱——“第二天,我在那里徘徊了好久好久,忽然发现我竟不记得她究竟在哪儿?是东边一点儿,靠墙一点儿,还是西边一点儿!”
孙旭整个人都恍恍惚惚的。
那帮子兵丁无奈:“多叫一些人手,整个开挖,掘地三尺。”
红尘慢慢走过去,指了指其中一丛蔷薇,笑道:“我若看的不错,应该是这里,就从这儿挖。”
她在陈晨口中是位厉害灵师,那些兵丁们就算半信半疑的,可现在也没个目标,听了也就听了,便挥挥手,指挥众人找些工具,稍作准备,搭起棚子便开始挖掘。
北风呼啸,忽然有点儿冷。
黑漆漆的夜里,一群人掘地三尺刨尸体,那感觉还真让人毛骨悚然。
吭哧吭哧挖了半天,就有人道:“下面有东西!”
没多一会儿,果然挖出个腐烂的大麻袋,里面是一个人,大家半遮半掩地看过去,顿时屏住呼吸。
那是一个女人。
竟然是个很漂亮的女人,除了脸色有些苍白,宛如生人,根本就没有一点儿已经死了三年多的模样。
周围的邻居们一时间也不知道该不该害怕,可一颗心麻嗖嗖,背脊发冷。
“这地方真邪性。”
“可确实不能住了。”
王半仙也吓得直哆嗦,轻轻戳了戳红尘的后背。
他这会儿甚至提不起先不管,低价再收一批宅子之后再处置的心,而且真那么做,就过分明显,当然最要紧的是,他手头没什么现钱了。